焚燒國旗案,從一開始就是美國自由與保守兩股政治思潮角力的戰場。在庭辯之時,布倫南大法官作為自由派領袖指出,焚燒國旗行為本身並沒有對他人造成即刻的傷害,所以涉及的只是言論,而言論自由是最根本的憲法權利。“如果存在一項支撐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根本原則的話,那就是,政府不能因為社會感到某種觀念激進或不能接受,就可以簡單地禁止其表達”。布倫南大法官的這句話鮮明地道出了自由派的立場:只要不對他人構成即刻的傷害,政府無權干涉個人的言論自由。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而保守派則更強調以集體的名義對個人自由劃定邊界。倫奎斯特大法官既是保守派領袖,也是二戰老兵。他充滿感情地表達了反對焚燒國旗的態度:“不論是和平還是戰時,國旗都是我們國家的象徵,有著獨一無二的地位。這一特性使政府有理由禁止約翰遜焚燒國旗這類行為。”
法庭上的辯論實際上折射出社會思潮的湧動。自上世紀60年代起,美國社會興起了聲勢浩大的平權運動,在反種族隔離、墮胎合法化等社會運動的推動下,種族平等、性別平等的理念蔚然成風。自由派思想一時間在政界和校園里取得了壓倒性的地位。“德克薩斯州訴約翰遜案”的判決即體現了此時期自由派在最高法院的優勢。
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
但硬幣的另一面是,保守派從未放棄過對自由派的質疑。上世紀90年代初,亨廷頓出版了《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一書。他在書中批評自由派所推崇的多元文化已經蠶食了美國文明的核心——基督教文化。9•11事件後,亨廷頓又出版了《我們是誰:美國國家特性面臨的挑戰》一書。他提出警告說,多元文化已經威脅到美國人的身份認同,若不回歸新教傳統,美國將面臨分化、衰落的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