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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現制現售食品也應標明生產日期
http://www.CRNTT.com   2021-01-19 00:25:01


 不適合長時間保存。如果超過了最佳食用時間,在口感上會變差,甚至還會變質。不標注生產日期,就無法讓消費者放心購買和使用,也容易給經營者鑽空子的機會。

  儘管商家言之鑿鑿,當天未售賣完的現烤面包,商家都會自行處理掉。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此,人們心中不禁要打個大大的問號。畢竟,“日拋”意味著生產成本打了水漂,在面包上沒有生產日期的情況下,難以避免個別商家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偷偷二次出售。此前就有過消費者買到發黴的所謂“現烤面包”的報道。

  過去,由於種種原因,法律法規對於現制現售食品標注生產日期沒有明確規定。如今,隨著食品安全體系的健全完善,以及消費者權利意識的不斷增強,現制現售食品不應再成為規範標識的盲區。同時,現在的現烤面包也早已告別“裸賣”,而是事先進行預包裝,完全具備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的條件。

  在這方面,一些地方的監管已經走在前面。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即食食品現制現售衛生規範》明確規定:在現制現售現場定量或非定量裝入密封容器或包裝材料中的食品應有標簽。標簽上應標注品名、現制現售單位、製作日期和時間、保質期(或最長食用期限)。這種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鑒。有關部門也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和制度,從國家層面統一規範現制現售食品的標簽標識,要求其明確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切實滿足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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