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核心價值就在於,國家一切權力由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國家監察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國家監察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都必須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設立國家監察機關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國家權力監督。國家監察機關不僅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而且監督人大機關、中國共產黨的機關。這種獨具中國特色的監督機制,不僅有利於提高國家行政的效率,實現司法公正,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大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脫離人民的監督,成為不受國家憲法和法律監督的特殊國家機關。
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為了更好地履行人民代表大會職責。國家監察委員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可以依照憲法和法律對國家監察委員會實施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各級監察機關,確保國家監察監督不留死角。可以這樣說,國家監察委員會的設立,實現了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的相對分離,實現了國家監察的全覆蓋。這是鞏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具體表現,同時也是完善國家憲法體制的重要舉措。
第三,堅持社會主義發展道路不會改變。社會主義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人類文明發展階段進行歷史性考察,深刻批判資本主義社會弊端之後提出的全新社會制度和發展形態。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根本區別就在於,社會主義真正實現以人為本,堅持社會主義的公有制基本原則,堅持按勞分配,堅持走共同富裕的發展道路。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充分說明中國共產黨帶頭模範遵守憲法,嚴格依法辦事。習近平主席強調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們黨首先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把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追究”。
這是中國數千年來前所未有的法治思想,同時也是中國全面依法治國的具體表現。中國有幾千年的法制傳統,是法制文化豐富的國家。但是,中國幾千年法制是建立在少數統治階級統治廣大人民群眾基礎之上的,法律制度體系充分體現少數統治階級的意志,是統治者對人民實施管理的工具。習近平主席指出“我們黨首先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就是要把中國共產黨自覺地納入憲法和法律調整範圍之內,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歷史使命和神聖職責。這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總書記現代法治意識,也昭示著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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