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前實行的糧食補貼政策,還有進一步改革的空間。如果補貼不是為了增加農民的收入,而是增加中間環節經營者的收入,那麼,糧食補貼效果可能會大打折扣。數字經濟時代,完全可以通過精細化設計,防止出現糧食補貼副作用。
中國古代為了促進糧食生產,增加國家收入,多次進行糧食改革。北宋時期著名的“青苗法”之所以引起巨大爭論,就是因為在補貼過程中,出現了“富者越富”的現象。糧食補貼必須堅持科學決策,萬萬不可粗放式監管,從而導致農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第四,糧食流通安全是中國糧食安全的題中應有之義。糧食流通環節可能會出現污染問題,因此,糧食流通過程中,必須建立可追溯的機制,確保糧食流通環節萬無一失。
當前存在爭議的問題時,中國是否應該對糧食流通企業實施強制國家標準,要求糧食流通企業必須對經營糧食實施“轉基因”識別。如果糧食流通企業購銷糧食屬於“轉基因”糧食,必須明確標出,防止消費者誤認誤購。當然,由於中國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沒有作出強制性規定,因此,未來是否應該在其他法律譬如食品安全法中作出明確規定,這是需要立法機關認真考慮的問題。
總而言之,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既不能恢復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同時也不能忽視生產環節,而應該在增加供給的同時,在糧食流通環節考慮到上下游的銜接問題,確保糧食生產安全和糧食消費安全不會因為流通環節的問題而受到影響。
此次國務院修訂行政法規,旨在完善糧食流通體制。對於影響中國糧食流通安全的許多要素並未制定明確規範。相信在中國糧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制定和修改過程中,會充分考慮到糧食流通環節存在的問題。從完善流通體制和改善流通監管角度出發,確保中國糧食流通環節安全不會受到影響。
中國農業標準化時間相對較短。這是因為中國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時間相對較短。西方國家在糧食標準化問題上,已經形成了完整的法律制度體系。中國傳統的食品加工習慣以及中國在糧食流通領域形成的體制機制決定了,中國在糧食流通標準化問題上,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在一些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糧食包裝作為流通環節重要內容受到高度重視,糧食包裝國家標準非常嚴格。中國長期習慣於“散裝”糧食,對包裝標準化問題缺乏有效管理。相信未來中國制定糧食流通法的時候,會把糧食包裝標準化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確保中國糧食流通安全真正貫徹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