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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都會區是香港未來發展的關鍵引擎,也是融入國家大局的重要載體。(圖片來源:大公網) |
中評社北京9月20日電/據大公網報導,新一份施政報告以“深化改革 心系民生 發揮優勢 同創未來”為主題,提出多項新措施,包括為北部都會區發展引入公私營合作(PPP)、建設—運營—移交(BOT)等模式。本文將探討如何借鑒內地的PPP與BOT經驗,並思考怎樣引進內地資金與獲取政策支持,同時確保資金流動的合規性與有效性。
北都區發展的規模與複雜性,需要特區政府突破傳統土地開發模式,通過多元化的PPP機制激發市場活力。根據施政報告提出的“片區開發、原址換地、分階段開發”等思路,PPP模式可從以下幾方面切入:
1)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項目採用BOT模式。北都區的交通、能源、水務等基礎設施建設可優先採用BOT模式。例如,邀請私營企業投資建設北都區的智慧交通系統或污水處理廠,並授予其一定期限的運營權,通過使用者付費或特區政府補貼方式回收成本並獲取收益。此舉不僅減輕特區政府財政壓力,還能引入市場效率與創新技術。
2)“片區開發”與綜合運營模式。借鑒內地“新城區綜合開發”的經驗,北都區可劃分多個功能片區(如科技產業區、生態居住區),由私營開發商統籌進行土地整理、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導入及物業運營。特區政府通過“原址換地”或“容許業權人主動交回土地”等政策,降低土地整合成本,同時以“按實補價”機制靈活處理補地價問題,提升企業參與意願。
3)分階段開發與風險共擔。施政報告提出以試點形式推行分階段開發,這與PPP的“分期滾動開發”理念高度契合。例如,在新田科技城率先試點科技產業園區項目,由企業投資建設並招商運營,特區政府根據項目的進展分階段提供政策支持與土地批撥。這種模式可降低初期投資風險,逐步匯聚人流與資本。
4)專屬法律與快速審批制度保障。北都區發展需配套專屬法律框架,明確PPP項目的權責分配、爭議解決機制與退出安排。同時,通過“快速審批制度”縮短項目立項至落地的周期,吸引私營資本加速進場。
5)建立聯絡平台。成立專門機構,負責與內地投資者的聯絡和對接,提供一站式服務,解答投資者的疑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