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來說,重大經濟犯的遣返、食品安全事件所涉及的責任及賠償問題及投資保障協議等問題,具有其迫切及必要性;然而對於大陸來說,協議內容將儘可能避免具有主權爭議之相關協議,而文化教育等議題,自然便是敏感性少、爭議性較小,故雙方都有其自身的考量,其迫切性與必要性議題亦不相同,這是十分自然的事。
雙方求同化異的考驗正將開始,諸如像一個中國內涵的爭執、台灣的國際活動空間、 爭端解決機制、台商的看待、司法管轄權、仲裁機構及地點、官署稱謂等敏感性問題,如果雙方不能務實協商,看大局捨小利,眼光放遠,尋求雙方都可接受的共識,倘若如果雙方都陷入自身的局限性,那麼兩岸的談判,只會更加棘手,能夠達成的協議也會越來越少,兩岸也充滿著不確定性及變化性,那實非兩岸人民之福,對兩岸長遠的發展自然產生不利的影響,誠如國台辦主任王毅所說,只要兩岸關係仍然有序發展、穩定發展、良性發展,相信兩岸關係必能以溝通及時間化解歧見,第六次江陳會所暴露出的兩岸歧見,以兩岸全體中國人的智慧,必能從中找出化解歧異之道,以使兩岸關係能夠更正面的發展。
此外,兩岸談判也不再高來高去,由於兩岸已經開始累積互信,許多意見雙方也都可以開誠佈公,江陳第六次會幾乎已經完全任務化、單純化,這對未來日後協商也立下一個好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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