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中處置而言,菲警至少存在兩處致命失誤,一是數次錯過了本可以將歹徒一槍擊斃的時機,預留下禍根;二是在發起強攻之後動作遲緩、笨拙,前後竟持續了一個多小時,這無異於逼劫匪對人質下手,且給對方留下了充分的行凶時間。眾所周知,採取強攻手段解救人質風險極大,是萬不得已的最後之舉,且一旦出手,必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趕在劫匪出手前將其制服或一槍斃命。1976年,經過長途奔襲趕赴烏幹達解救被劫法航上以色列人質的以色列特種部隊,從開火到結束戰鬥僅用了45秒時間。而菲方的行動竟然用了一個多小時,堪稱強攻解救人質史上的奇聞。
如果說這還只是菲警能力方面的問題的話,那麼菲政府的事後表現,則轉換了問題的性質。事件發生後,香港特首曾萌權立即打電話給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但屢打不通,直至幾個小時後,才與菲總統說上話。菲方事後的解釋是,當時阿基諾正在指揮解救人質,無暇與外人通話,並指曾萌權沒有循正常的外交渠道聯繫,而是直接打電話給總統助理。這樣的解釋實在說不過去。因為誰都知道,向被綁人質所屬地區領導人報告最新情況,本來就是處理人質事件的核心內容之一。這樣的大事,豈能以“無暇”來推托?至於所謂“沒有循正常的外交渠道”,就更令人齒冷了:都到什麼時候了,還拘泥於這樣的繁文縟節?菲政府真的官僚到不識人情的地步嗎?
8名人質被射殺後,菲警的拙劣表現被認為是全球警界的恥辱。但菲總統卻聲稱警方已經盡力,直到後來面對汹湧而至的全球輿論壓力,才承認警方有失誤,並表示了道歉之意。但菲政府在處理相關責任人的問題上仍然敷衍了事,先是對當事的幾名警察予以停職處理,後又對馬尼拉警局的負責人予以問責。但像這樣震驚世界的涉外血案,僅僅在地方警局這個層次上問責,顯然無法證明菲政府的處罰決心和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