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理上說,黃岩島的中國屬性是顯而易見的。從地質構造上看,黃岩島以東是幽深的馬尼拉海溝,這是中國中沙群島與菲律賓群島的自然地理分界,黃岩島明顯位於中國大陸架的自然延伸帶上。從歷史上看,早在13和14世紀中國元朝時,歷史文獻已顯示黃岩島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進入近現代以後,1935年以來中國公開出版的地圖、教科書均標明黃岩島為中國領土,中國政府也曾分別於1935、1947和1983年三次正式公佈對此島的命名或名稱更改。
從國際上看,中國對黃岩島擁有主權早已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1898年的《巴黎協議》、1900年的《華盛頓協議》及1930年的《英美條約》均明確劃定菲律賓領土的西部邊界為東經118°,黃岩島並不在其中。1935年菲律賓《憲法》、1961年菲律賓《領海基線法》以及菲律賓政府公開的檔中,均認可了這一界線。對於黃岩島是中國領土的立場,菲方過去也從未表示過異議。但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專屬經濟區的法規頒佈實施以後,菲方以黃岩島位於其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為藉口,先是宣稱對黃岩島擁有海洋管轄權,後又公開表示對黃岩島擁有主權。黃岩島主權之爭由此產生。
但實際上,《海洋法公約》雖然規定沿海國在其專屬經濟區內享有勘探或開發自然資源的權利,但並不意味著這種權利可以延伸到它國領土範圍內。不僅如此,中國黃岩島本身也享有12海里領海和12海里毗鄰區,菲律賓根本不能以專屬區為藉口侵吞黃岩島。事實上,黃岩島與菲律賓群島的地位是一致的,是平等的,都是領土,都享有領海和毗鄰區。菲方的主張和行為雖然援引的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其實是對該法的歪曲和片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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