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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題:俄烏衝突對中國參與全球治理的影響 作者:袁博(濟南),西安交通大學法學博士、專業技術一級警司、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山東司法行政學院)司法行政系講師
【摘要】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積極推動全球治理體系轉型升級。然而,俄烏衝突對全球治理產生了一系列消極影響,使理想的全球治理與現實中落後的治理體制機制的反差愈加強烈。在俄烏衝突的刺激下,中國構建包容性國際經濟治理體系的合作機制受限,維護全球安全治理法治體系的立法供給不足,支持聯合國多邊系統改革的敏感領域擴大。在未來,中國應將提升國際法治話語權作為提升全球治理能力的關鍵點,以法治化的方式在全球經濟、安全治理以及聯合國多邊系統改革中發揮制度性引領作用,以化解俄烏衝突的不利影響,使全球治理朝著理想的治理模式邁進。
被稱為後冷戰時代最為慘烈的局部戰爭的俄烏衝突已經爆發兩年有餘,其未來走向仍不明朗,持續的衝突不僅影響了歐亞地緣政治格局,也使全球經濟、政治、安全治理面臨嚴峻挑戰。2023年9月13日,我國外交部發布《關於全球治理變革和建設的中國方案》,該文件指出,當今世界的“和平赤字、發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不斷加重,人類前途命運再次來到何去何從的十字路口”。〔1〕面對俄烏衝突對全球治理造成的影響,我國在參與全球治理的過程中也應在參與力度、參與方式、機制構建等方面進行適度的調整與因應,努力消解俄烏衝突所帶來的對我國推動全球治理轉型的不利因素,從而推動將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從願景變為現實。
一、理想的全球治理與俄烏衝突對全球治理轉型的現實阻礙
全球治理理論廣泛滲入到國際關係、國際法問題的研究當中。雖然全球治理理論的研究者并不一定是全球治理模式的積極倡導者,但相關研究基本都承認,多元化、多層次的有效的全球治理目標和理論架構可以用來解讀、分析全球化背景下地緣政治衝突等多種問題。在國際社會深陷和平赤字的今天,擺脫西方中心主義的全球治理理論能够為我們消弭戰爭衝突、推動治理體系轉型提供一定的思路。
(一)理想的全球治理
“治理”與“全球治理”理論範式的變化可以反映全球化背景下全球秩序和國際關係格局的發展趨勢。全球治理理論在分析國際形勢、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的互動方面,具有不可否認的使用和分析價值。儘管全球治理理論的支持者所倡導的全球治理模式不盡相同,〔2〕但通過梳理種種研究可以發現,在探尋實現有效的全球治理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方面,當今的研究存在以下共同點。
首先,在治理理念和宏觀的治理結構設計層面,越來越多的研究尋求擺脫西方中心主義的叙事和新自由主義的政治桎梏,探求更具有包容性、共生性的政治理念和現實標準。彼埃爾·德·塞納克倫斯認為,冷戰結束後的全球化進程中,國家主權危機和國際調節機制失靈的問題并存。但不幸的是,“整個治理問題業已被謀求新自由主義方針和計劃合法化的國際組織所包攬”。〔3〕星野昭吉提出構建和擴大以全球公益為基礎的全球治理,這就不僅要改變現存的全球資本主義體系,“還必須努力改變處於維持現狀勢力、中心國家、大國一貫奉行的社會價值觀念——社群主義,這種維持現狀的價值觀是以個別利益優先……零和價值優先為特徵的”。〔4〕
其次,在全球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上,以法治方式構建具有廣泛包容性、全球公益價值優先的國際問題解決機制早已成為普遍的共識。理想的全球治理模式中,公共行動并不是來源於某個權力對於個體的絕對支配,而是多元主體在法治框架內的自主、平等的交互。全球治理不應是披著“治理”外衣的經濟自由主義,而是為世界提供管理共同事務的舞台,這個舞台可以引入靈活的問題解決機制,使得多種理性與合法性并存。法律的重要功能在於調節治理的過程,“但不預先判斷結果”。〔5〕決策程序民主平等、法律機制靈活多樣是治理公平正義的法治基礎。要實現全球治理的法治,就需要擴大傳統立法機制的主體範圍,促進國際法創制過程的民主性和多元化。〔6〕
最後,在治理機構的建設方面,全球治理更加重視超國家中心治理——聯合國治理的功能發揮。自2010年以來,隨著國際上民粹主義和逆全球化思潮的沉渣泛起,單邊主義、集團化對抗引發的國際衝突頻繁發生,俄烏衝突更是暴露了北約集團包攬區域問題并力圖將集團力量發展為全球治理中心的野心。然而,除了聯合國之外,目前的國際組織及任何軍事集團都不具備全面承擔公共議題、推動全球治理轉型的法理地位和現實能力。傳統的G7/G8成員國無法改變大國支配的天然情結,在如何處理好與新興發展中國家的關係、如何解決全球性金融危機、恐怖主義威脅等諸多問題上步履維艱。〔7〕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以及地區開發銀行等則無權涉足政治問題。“事實上,它們的身份明確不允許他們這樣做。”〔8〕除聯合國之外,無法再尋求一個在全球政治、安全等多領域都能發揮治理作用且具有廣泛認同和權威性的超國家機構。
(二)俄烏衝突對全球治理轉型的現實阻礙
步入21世紀後,新興發展中國家快速崛起,歐美發達國家保守的單邊主義和頑固的冷戰思維不斷受到挑戰,全球治理的結構體系和話語體系開始發生變化。上海合作組織的成功擴員,“一帶一路”倡議受到沿綫國家廣泛認可等新形勢的出現,可以視為標志著新興發展中國家在推動全球治理轉型中發揮出舉足輕重的作用,全球治理有望朝著理想的方向邁進。
然而,俄烏衝突產生的劇烈衝擊,使得理想的全球治理與現實中落後的治理體制機制的反差愈發強烈。單邊主義、集團對抗的程度進一步加深。俄烏衝突產生的地緣政治問題及其外溢效應,損害了全球經濟、安全等多方面治理體制機制的完善和發展,嚴重阻礙了全球治理的轉型升級。俄烏衝突對全球治理轉型升級的現實阻礙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俄烏衝突加劇了國際經濟治理體系的碎片化
俄烏衝突對全球經濟產生了一系列負面影響,如戰爭導致世界糧食價格劇烈波動,海運貿易額明顯下降,能源供需嚴重失衡等。除此之外,俄烏衝突引發美俄之間的經濟博弈,加劇了大國間的金融對抗,嚴重破壞了大國間的經濟金融合作,促使國際經濟治理體系碎片化程度加深。
美國憑藉美元的優勢地位控制和影響國際金融機構,對俄羅斯等國家實施“長臂管轄”,并利用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以下簡稱SWIFT)對俄羅斯展開金融制裁。SWIFT根據歐盟相關法規進行運營,在法律層面并沒有聽從美國命令的義務和法理依據。但美國基於其金融優勢,屢次要求歐盟理事會通過和頒布關於制裁俄羅斯金融機構的相關法規。然而,美歐在制裁態度、執行對象的選擇方面也存在較大的隔閡。〔9〕國際支付清算系統的權威性不斷下降。近年來,包括歐洲國家在內的不少國家致力於建立獨立於現有國際支付清算系統的國際貨幣貿易清算體系。然而,如何建立另外一套國際貨幣貿易清算體系,國際社會尚很難達成統一的共識。美歐的制裁也導致全球經濟合作的衰退,“由於參與制裁的經濟體在全球分工體系中占有較大份額,從而引發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重構,從根本上動搖了經濟全球化的根基。”〔10〕大國間的經濟對抗加劇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動搖了現有的國際貨幣體系,全球經濟治理權力結構失衡、治理架構分裂的趨勢愈發明顯。在各自為政的經濟治理格局下,世界經濟很難平穩向好。
2.俄烏衝突削弱了全球安全治理體系的法治基礎
俄烏衝突本身就對全球法治造成了衝擊。就烏克蘭危機產生的國際法問題,歐美國家與俄羅斯始終各執一詞,對烏克蘭危機的性質產生截然不同的認定。美國甚至質疑中國呼籲停火、維護和平的提議。受諸多客觀因素的制約,聯合國安理會對如何適用戰爭法來處理和限制俄烏武裝衝突也無法提出有效的方案。美國為首的北約集團國家則濫用國際刑法,控制國際刑事法院而發出針對普京的逮捕令。戰爭法和國際刑法幾乎淪為大國博弈的政治工具。
在俄烏衝突中,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風險值不斷上升,維護國際安全的基礎性法律體系的效力則被不斷削弱。冷戰結束後,國際社會為防止核武器風險擴散做出了不少努力。2022年1月,中美俄等五個有核武器國家發表了《關於防止核戰爭和避免軍備競賽的聯合聲明》,在踐行國際軍控、維護全球安全方面取得了歷史性進步。然而,俄烏衝突引發的大國對抗促使大國之間的不信任感上升,緊張局勢促使其他國家不斷違反和突破國際法和國際安全協議框架開展軍備競賽。俄羅斯公開在周邊地區布置核武器以造成戰略威懾。〔11〕俄羅斯總統普京在聯邦會議發表2024年度國情咨文時宣稱俄戰略核力量處於全面準備狀態。〔12〕北約不斷為烏克蘭出售智能化武器。美俄戰略穩定對話停滯,國際核軍控和裁軍談判陷入僵局的可能性加大。二戰後國際社會形成并遵守多年的《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核不擴散條約》等基礎性法律隨時可能被破壞。一旦戰爭進一步升級,國際人道法、武力使用法等涉及的軍控規則便形同虛設。全球安全治理的法治體系面臨著崩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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