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評論員 胡志勇)不久前,日本防衛大臣浜田靖一在記者會上表示,日本正式加入北約網絡防禦中心,這是日本加入北約的第一步。
北約是冷戰時期美國為對抗蘇聯社會主義陣營在歐洲創立的軍事集團組織。整個北約都在美國的掌控之下。北約作為冷戰產物和全球最大軍事聯盟,至今依舊秉持著過時的安全觀念,持續擴張區域和領域,以“冷戰”的手法大搞陣營對抗,將觸角持續擴張到亞洲地區。北約網絡防禦中心的全稱是“北約合作網絡防禦卓越中心”,2008年成立,總部設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係北約內部一個專門負責網絡安全的部門,目標是通過教育、研發、經驗教訓和協商,加強北約成員國和合作夥伴在網絡防禦方面的能力、合作及信息共享。
從2010年開始,北約網絡防禦中心都舉行一年一度的軍事演習。所有成員國分為紅、藍兩隊,相互之間進行網絡攻擊,類比的攻擊對象包括軍事部門,也包括基礎設施、公共和私營部門。實際上,北約網絡防禦中心是披著“防禦”外衣的秘密情報機構,它曾多次攻擊第三方國家網絡基礎設施,刺探關鍵情報。
除了北約成員國,北約的“合作夥伴”也可以加入北約網絡防禦中心。日本就是以“合作夥伴”的身份加入北約網絡防禦中心。因此,日本不適用《北大西洋公約》第五條之規定(如果某個成員國遭到襲擊,則視為對北約所有成員國的襲擊。所有北約成員國將“採取視為必要之行動,包括武力之使用”,幫助遭到襲擊的成員國)。
日本加入北約網絡防禦中心,勢必破壞東亞地區的地緣平衡,使整個地區面臨戰爭的風險。而且,日本政府這種行為也嚴重違反了現行的《日本國憲法》。
《日本國憲法》最核心之處即是:日本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前項目的,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該憲法明確日本放棄了作為主權國家的宣戰權,只保留了自衛權。日本自衛隊,也不具備法律意義的軍隊地位。
儘管按照目前的《北大西洋公約》,日本無法加入北約(《公約》第十條規定,祗有歐洲國家才有資格加入北約)。但是,日本加入北約網絡防禦中心徹底暴露了日本鐵了心追隨美國的戰略目的。近年來日本不斷通過渲染周邊地區緊張局勢增加軍費預算,一方面強化日美同盟,另一方面也在用行動不斷挑戰日本和平憲法的邊際。2021財政年度,日本防衛費用總額首次超過60000億日元(約合475億美元),連續第9年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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