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民眾黨批賴清德變臉 賴回應要守護“憲法”
http://www.CRNTT.com   2024-08-06 15:24:56


賴清德在社群媒體回應民眾黨指控。(取自賴清德threads)
  中評社台北8月6日電(記者 黃筱筠)“憲法”法庭今天對“國會”改革相關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庭。賴清德今天在社群媒體threads發文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這不等於“立法院”可以透過修法,就課予“總統”在“憲法”所沒有規範的義務。

  賴清德表示,關於“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今天“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他是聲請人之一,並請潘孟安代表出席發言。他和潘孟安都擔任過“立委”,也參與過多次“國會”改革。但我們對這次藉著號稱“改革”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都非常關切和憂心。

  台灣民眾黨今天批評賴清德說,今日“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第一位代表賴發言的,就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潘秘書長與賴身為前“立委”,曾多次參與“國會”改革修法,但今日在“憲法”法庭上,卻變了一張臉,用各種悖離事實、曲解法條的方式,欺騙自己、欺騙國人。

  賴清德強調,他是“國會”改革的支持者,然而這次“立法院”只透過修法程序而非“修憲”程序,就片面更動“憲法”權力分立的界限,甚至產生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身為“總統”,他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

  賴清德表示,這次的修法過程缺乏討論,人民對於不公開、不透明且可能影響自身權益的修法感到焦慮;因此,“總統”及各“憲政”機關有責任透過聲請“釋憲”,維護人民權利。

  他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這不等於“立法院”可以透過修法,就課予“總統”在“憲法”所沒有規範的義務。

  他也說,“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也不代表就能透過不予審查、不行使同意權等方式,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當機關無法發揮功能,就違反了“憲法”所定的機關忠誠義務。至於“立法院”調查權,也不能用不符比例原則的強行規定,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

  賴清德要再次強調,“總統”是“憲政”的守護者,對“國家”負責、維護人民權利,是他責無旁貸的使命。我們一起努力守護“國家”的“憲政”體制,讓台灣民主永續發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