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9日電/對於薄熙來可能面臨的刑期,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鑒於薄熙來案所涉金額及其認罪態度,其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的可能性較大,預計刑期最高不會超過無期徒刑。
據《大公報》報道,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薄熙來單獨受賄和共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9.058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數額巨大;濫用職權,緻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汪玉凱說,對比類似判例,劉志軍受賄6000餘萬元,被判死緩。薄熙來涉案金額2000多萬元,因此量刑不會超過無期,而被判處20年左右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最大。
不過,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在公訴意見書中向法庭提出,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被告人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的情節,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拒不認罪會成為導緻本案重判的一個重要因素。”汪玉凱說,薄熙來對起訴書中的指控予以否認,這種認罪態度必令本案不會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