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權責清單
亮執法數據,廣州再開先河
哪些政府部門有權進行行政處罰?處罰職權有多少項?企業在哪些事項上需要和政府打交道?在廣州,以上“權責清單”早已“曬”在陽光底下。用廣東省社科院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的話來說——權責清單就像“天氣預告”,讓企業了解什麼時候“天晴不用撐傘”。
從2006年開始,市法制辦多次牽頭開展了市政府各部門對全市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依據和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全面梳理,依法界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權力清單”,提交市紀委(監察局)向社會公布。最新數據顯示,市本級行政執法主體共107個,行政處罰職權3138項,行政審批職權356項。
廣州對“公開”的探索未止步於此。根據9月26日印發的《廣州市行政執法數據公開辦法》,從明年1月1日開始,廣州市所有執法部門將向社會公開本部門上一年度的行政執法數據。這是繼“曬三公”、“曬”權責清單以來,廣州市再開全國之先河的“曬”執法數據。
(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