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一周年之際,深圳再獲中央重磅政策“大禮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推出八大領域27項目標任務要求,支持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推動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強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方案》特別提出,支持深圳以規則銜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發展。
此次發布的《實施方案》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涉及8大領域27項改革舉措,並為此定下未來5年目標,到2025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標誌性成果,基本完成試點改革任務,為全國制度建設作出重要示範。
特別准入清單 涉能源電信教育
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有三方面舉措,既有涉及進一步開放一批領域,還要建立一系列知識產權和懲罰體系,特別是要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特區立法。《實施方案》提出,制定深圳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清單,放寬能源、電信、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教育等領域市場准入。進一步放寬前沿技術領域的外商投資准入限制。
“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公平競爭,是深圳發展活力的重要源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鳴表示,這將促進深圳更好吸引外來投資,以及人才和技術等高端要素,推動形成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探建海外“高精尖缺”人才標準
在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制度方面,《實施方案》中涉及科技科研領域一直呼聲強烈的改革和國際化引才用才制度。《實施方案》中提出,支持深圳實行非競爭性、競爭性“雙軌制”科研經費投入機制,按程序賦予深圳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權限,探索優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審批流程,支持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
在完善高水平開放型經濟體制方面,當中有不少內容涉及深港合作,還有涉及外商事法律、金融業以及航運業領域的系列與國際適度接軌的安排。《實施方案》提出,支持以規則銜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發展,充分發揮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試驗田作用,形成更多可複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加強對重大疑難涉外商事案件的業務指導。支持完善法治領域跨境協作機制,健全國際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
在民生服務領域中,《實施方案》提出,支持在深圳開展國際前沿藥品臨床應用,探索完善醫療服務跨境銜接,探索擴大在深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支持深圳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業內人士認為,醫療和教育開放程度大,利於港式優質醫療和教育資源赴深圳發展。而在生態環境和城市空間治理體制方面,《實施方案》中有很多以市場經濟手段探索生態文明新路的一系列創新性安排,包括海陸空天地的整體開發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