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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一輛520路新能源公交車行駛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的主城區。(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11月14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記者從公安部獲悉:日前,公安部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充分調研論證,起草完成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
據介紹,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共19條,主要包括遵循基本原則、明確懲戒對象、細化懲戒措施、採取分級懲戒、規範懲戒程序、設置申訴核查等6個方面內容。
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堅持依法認定、預防為主。嚴格按照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確定懲戒對象範圍和認定標準,列舉了依法被實施懲戒的具體行為,區分了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和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核認定懲戒對象的範圍。同時,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列出針對哪些人實施懲戒、針對哪些行為實施懲戒,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社會公眾清楚認知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行為將承擔的法律責任,從而實現警示教育、預防犯罪的效果。
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堅持分級懲戒、過懲相當。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對懲戒對象實行分級懲戒:因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懲戒期限為3年;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懲戒對象,懲戒期限為2年。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在綜合運用金融懲戒、電信網絡懲戒、信用懲戒以及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懲戒措施的同時,還規定了既有協議約定的向國家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部門支付的款項除外,支付賬戶餘額可以轉出、提現,可申請新開立暫停非櫃面出金業務的銀行賬戶,為懲戒對象保留一張非涉案電話卡等,保留了懲戒對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務,確保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充分體現懲戒的適度性。
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強化依法懲戒的同時,對懲戒信息數據實行動態管理,並充分保障被懲戒對象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