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拍賣相隔不足5年,卻要頻繁更名?
紐約摩帝富藝術顧問公司副總裁黃文叡先生對記者表示,理論上,成熟的拍賣公司在3年之內不願接受重複拍賣的作品。但現階段國內拍賣界需要大量收件,重拍間隔時間不是重要考量。只要買家願意拍,價格合適,拍賣公司便樂於收件。但一件作品反覆上拍並不是上策,因此更名便是常用的方法。對作品陌生的買家,就會忽略作品重拍現象。
為進一步了解藝術品頻頻重拍現象,記者致電某知名拍賣公司當代藝術部主管,該主管一再表示:“重拍毫不奇怪,這是市場的需求,不值得詳加報道。當代藝術包括油畫雕塑在中國發展不過十幾年,在上海只有短短五六年,構不成一個完整的周期,無法用西方成熟市場的概念來衡量。這樣的現象,在現在的中國市場無可避免,必須用時間去改進。我們都期望中國藝術市場好起來,在初期發展的過程中,沒有必要總是提那些負面的東西。”
重拍作品收益率低
“安涅絲藝術指數”還收集了陳逸飛所有作品的持有時間,並發布了“陳逸飛持有時間最短的10件作品(下簡稱Top10)”。
據統計,持有陳逸飛作品最長年限為17年,作品為《晨曦》,又稱《蘇州晨曲》,最短時間為4個月,作品是《雙面鏡》,該作被持有4個月後便再次出現在拍賣場上。Top10中剩餘的9件作品持有時間均沒有超過半年,數量上占100件重複拍賣作品的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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