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中西方畫廊都合作過,感覺西方畫廊節奏慢,按部就班,循序漸進,細水長流,如為某個畫展出本畫集都要籌備一年;東方人愛賭,出手大方,看准了,趁低價時買下一大批畫,等市場成熟了高價賣出,狠賺一筆,缺乏連貫性。現在,國內有這麼一種顯著現象:熟路的行內人買賣作品都是藏家和藏家之間私底下成交;初入行者因怕買到贋品而千方百計地找畫家本人直接買,畫廊似乎被架空。所以,畫廊的經營者必須是資深藏家和鑒賞家,他(她)真正熱愛藝術且擁有一定的藝術修養和獨特的眼光。同時,畫廊也不僅僅是賣藝術品的店鋪,更應是藝術機構,能真正擔當起培養和引導藏家以及發掘畫家的責任。這樣,畫廊才有資格簽約畫家,而畫家才有信心和畫廊合作,中國的藝術品代理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來。
畫廊
少數畫家“吃水忘了挖井人”
周軍(錦龍堂總經理):國外藝術家比較講原則,也不讓經理人吃虧。他們往往找到一個經理人或代理公司後,就配合著做市場,雙方最終都走向成功之路。而國內的藝術家思想比較保守,往往缺少經理人的包裝、推廣,從而導致市場價值和藝術價值剝離。
中國藝術品代理制度的不完善帶來了諸多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是畫廊和簽約畫家反目成仇的現象屢有發生。我身邊不少圈內朋友都指責某些沒良心的畫家忘恩負義。原因很簡單:中國不少畫家在未經經理人運作、推廣前,其知名度和作品的市場價格都偏低;經過經理人殫精竭慮地運作幾年後,不僅畫價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而且畫家也擴大了社會知名度。藝術家名利雙收後,雙方所簽的合同到期了(由於中國藝術品市場的代理制度不完善,在許多藝術家開出的“霸王條款”中,經理人的市場運作周期極為短暫,多為三五年)。於是,畫家以合同到期為理由,翻臉不認人,把經理人前期所付出的心血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了。這對經理人來說太不公平了!因為再好的藝術品,離開推廣、宣傳等運作都無法讓大多數人了解其真正的價值。然而,經理人讓畫家名利雙收後,到頭來肉都讓畫家吃了,畫商連骨頭湯都喝不上一口――吃水忘了挖井人,怎能不讓前期的經理人心寒?這種現象在全國以年輕畫家為多,而在廣東地區,年老一輩德高望重的藝術家大多數還是比較好的,他們的藝術成就在全國影響很大,人品又好,但是沒有像北方畫商推廣的全面,而且藝術價值缺少有實力的經理人推廣,還沒有真正把作品價值充分體現在市場上,比如楊之光、陳金章、林墉、周彥生、尚濤、許欽鬆等名家和北方的范曾、何家英、劉大為、馮遠、喻繼高的作品市場價值相比,明顯偏低好多,如果南方有實力的經理人推廣以上幾個人的作品,相信其作品的藝術價值在全國的影響力會更大,同時也會把整個廣東畫壇的畫家的價值帶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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