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
“我偷畫不是為錢是出於報復”
上午10點,被押進法庭時,張民向坐在旁聽席上的家人輕輕地點了點頭。
“我認罪,很後悔。”對於指控,張民很痛快地表示認罪。
“我偷畫不是為錢,是出於報復。”張民說,2010年他到798的畫廊索卡中心工作,因為該中心一直都沒有跟他簽訂勞動合同,因此2011年1月張民到朝陽區勞動部門舉報,6月有關部門到公司核實情況。
後來索卡中心開始招人,“老板就把我開除了,不是我辭職,是開除了我。”張民強調說,“雖然給了我賠償,但是遠遠不夠,因此我就想報復,才偷了畫。”
張民說作案前,他找到了一名準備考研究生的女學生,將事先踩點時從畫廊拍的照片給了該人,花了3000元讓該人臨摹了5幅畫。
張民的辯護人稱,張民一貫表現良好,曾參加過汶川地震抗災,還多次積極獻血,因此應該從輕處罰。
“我錯了,願意承擔責任。”在最後陳述時張民說道。
對話
害怕賣不掉就藏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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