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的專家有錢賺
呂立新說,出現這種現象正是因為藝術品鑒定缺乏有公信力的機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大家都可以發表自己的觀點和意見,而權威機構應該是公正中立有信譽的第三方機構。
而在實踐中,甚至畫家本人的鑒定意見,有的都難以采信。“有的畫家早期的作品不夠好,成名後他就予以否認,一般的規律是,畫家只會把真的說成假的,不會把假的說成真的。”
畫家的意見不夠公正,一些著名鑒賞家的話也不能相信。“嚴謹的專家沒飯吃,胡說的專家有錢賺。”呂立新說,曾有香港富商請一位知名鑒賞家到香港游玩,臨走前請鑒賞家鑒定一幅畫,隨從看了都發覺是假畫,但鑒賞家制止了隨從,笑呵呵地鑒定為真,事後隨從疑惑不解,鑒賞家一語道破原因:人家花錢請咱們吃喝玩樂,他今後也不準備出售這幅畫,說真又有何妨?在場面上由於種種原因,專家不說真話,讓去偽存真的難度更大。
相關法規尚在完善中
呂立新說,藝術品拍賣市場的亂象與現有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有關。《拍賣法》是規範拍賣行業的法律,而藝術品拍賣作為其中重要的一個分支,存在自己的特點,而《拍賣法》規定拍賣不保真,對於藝術品拍賣來說是一個漏洞,“詐騙50萬元是重罪,但賣假畫賣了500萬元,卻沒有責任,賣家還洋洋得意,這是法律上明顯的漏洞。”呂立新說,《拍賣法》讓拍賣公司在出現問題時以此為托詞借口,甚至是擋箭牌。
另一面,行業缺乏誠信,良莠不齊,也導致知假拍假,假畫泛濫,出現問題後沒有有力的措施制約。呂立新也曾經在拍賣會上買到過假畫,後來與拍賣會交涉半天,最終才退畫了事,“沒有法規,讓買家維權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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