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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歲楊絳發律師函:望中止錢鍾書手稿拍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29 08:30:14  


 
  他提出了幾個可供分析的點。信件、書稿上有哪些權利和權利人?游雲庭說,李國強是信件原件和書稿的合法持有者,擁有原件的物權。但信件、書稿內容的著作權並不屬於收信人,並不隨原件的轉移而轉移。由於錢鐘書、錢媛已經離世,目前信件、書稿的著作權人為其繼承人楊絳。

  信件、書稿公開發表才算侵權

  游雲庭指出,若信件、書稿內容公開,會涉及發表權、展覽權、隱私權、名譽權。前兩項屬於著作權,後兩項屬於人身權。就目前來看,信件內容並沒有公開。"拍賣並不意味公開發表。"游雲庭告訴南都記者,如果拍賣行不公開內容,純粹只是書信的流轉,並不會涉及到楊絳的隱私權、發表權。

  建議先申請禁令中止拍賣

  最後,游雲庭說:"假如我是楊絳,我會先找律師,向法院申請訴訟禁令,中止拍賣。若拍賣行一意孤行的話,可再進行下一步處理。"游雲庭分析,想要阻止信件的拍賣,可以提出以下理由:拍賣將導致信件內容公開,侵害寫信者的發表權。鑒於信件部分內容已經未經楊絳許可在媒體公開,已經侵害了楊絳的發表權;信件、書稿拍賣前,對競拍者的展示程序雖不侵害作品的展覽權,但內容涉及寫信者或第三方的隱私,可能侵害寫信者的隱私權;信件內容的公布還可能會引發公眾對寫信者或被提及第三方的社會評價降低,可能侵犯名譽權。

  楊絳公開聲明

  近來傳出某公司很快要拍賣錢鐘書、我以及錢瑗私人書信一事,媒體和朋友很關心我,紛紛詢問,我以為有必要表明態度,現鄭重聲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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