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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接受中評社訪問。(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2月3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內政部”以“國籍法”制約陸配參政,並停止“大陸人民等同‘我國國民’”之解釋。前陸委會副主委、中國文化大學“國家發展與中國大陸研究所”所長趙建民向中評社表示,賴政府正在重新改寫兩岸的交流秩序,主要目的就是要將“兩國論”法理化。過去蔡英文只敢提出“兩國”互不隸屬,但不敢往前走太多,因為她知道這當中的敏感性,但顯然賴清德是想向前走一步,讓“兩國論”能法理化。
趙建民認為,針對兩岸事務或各種議題的處理,還是要回歸“憲法”,因為這是兩岸關係的穩定基礎,如果賴政府面對兩岸問題,連“憲法”也要抽掉,那兩岸關係就會完全失控,等於沒有錨了。這樣未來的兩岸關係就隨處漂移,不知道飄向哪裡去了?
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為大陸配偶,台“內政部”去年12月以其“未依‘國籍法’放棄其他國籍”為由,解除其議員職務。同時“內政部”也稱全台有5位陸配里長,均將依“國籍法”檢視其公職資格。“內政部”更宣告,“行政院”2023年5月24日函文已指出,中國大陸人民與“中華民國國民”明顯有別,按“憲法”、“國籍法”等規定,過去認為大陸人民已具有等同“我國國民”之解釋,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趙建民對此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規定得很清楚,在統一以前,中國有台灣地區或稱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這都明白規定,假如賴政府要求陸配參政要適用“國籍法”,那就不需要兩岸條例了是嗎?如果陸配要用“國籍法”來處理身份問題,當初不會訂立兩岸人民條例,比照外配即可,但顯然並非如此。
趙建民說,為什麼有兩岸條例,恰恰因為兩岸不是國際事務才訂定兩岸條例。如果現在根據兩岸條例,陸配有“國籍的問題”,那真是亂了套,一般人不瞭解“憲法”就罷了,可是政府應該依“憲法”來行事。所以接下來賴政府如此果執意這麼做,會不會再聲請大法官“釋憲”?而大法官有無可能針對賴政府的政治意識形態,來做出判決?
趙建民強調,整個兩岸交流秩序已經瀕臨失控了,當初李登輝奠定的兩岸交流的次序,就是建立在“憲法”基礎上,也才有增修條文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然後才開始兩岸的交流。但現在賴政府的處理方式,會讓兩岸交流秩序不存在,重新改寫兩岸交流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