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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賴士葆受訪。(中評社 俞敦平攝) |
中評社台北2月21日電(記者 俞敦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新制昨日正式上路,規定罷免提議與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違規者將面臨刑責。民進黨“立院”黨團認為此規定“違憲”,提出“釋憲”聲請與暫時處分。對此,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今日受訪時批評民進黨“得了便宜還賣乖”,指此法對民進黨有利,並認為其“釋憲”行動是為2028年大選後的2029年罷免潮做準備。此外,對於近期涉及罷免運動領銜人的相關醜聞,賴士葆認為恐影響罷免行動的正當性與支持度。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新制20日正式上路,規定罷免提議與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違規者將面臨刑責。民進黨“立院”黨團對此提出“釋憲”聲請,並請求暫時處分,認為該規定違反《“憲法”》第17條保障的公民權利。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此法涉及藍白“立委”自身利益,要求大法官宣告其“違憲”失效並暫時凍結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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