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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照片:花蓮地檢署臉書) |
中評社花蓮3月26日電/花蓮地檢偵辦罷免紛爭案,以縣府官員“查水表”為由25日大動作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單位,並帶回處長明良臻、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及4名戶政人員,訊後聲押禁見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26日裁定,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檢方表示,將提抗告。
親綠花蓮公民團體2月3日將第1階段罷免國民黨籍“立委”傅崐萁連署書遞交“中選會”後,地方5日就陸續傳出有民眾遭身穿縣府背心的戶政人員登門確認連署書是否為親簽,“查水表”爭議延燒,花蓮地檢署2月10日收到“高檢署”提供的檢舉資料及民眾告發後即分案調查。
媒體報導,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中午召開羈押庭,諭知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同案共犯、證人聯繫。
花蓮地院羈押庭認為,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依檢察官所提證據,足認被告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但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意見,認為無羈押必要。
不過,檢方認為,明良臻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施壓、串證,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引發爭議後,疑將手機訊息刪除,檢調查扣相關證物,將手機送鑑識。花蓮地檢署指出,將提抗告。
花蓮檢方偵辦花蓮罷免案爆涉違法查對個資案,另有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鍾姓戶政事務所主任等6人,檢方訊後諭知交保,各以30萬元至2萬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