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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9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等,遭台北地方法院於3月28日裁定延押2個月,柯文哲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9日裁定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民眾黨今日發聲明表示,台灣司法縱放綠色權貴逍遙法外,該押的落跑了、不會跑的卻押好押滿,這是赤裸裸的司法雙標、濫權濫押!
北院3月28日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圖利案,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3人不服均提出抗告。高院9日晚間裁定,原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依卷內事證認3人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另外,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部分,因無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的停止羈押事由,一併駁回聲請。
民眾黨晚間發聲明表示,民眾黨及柯文哲辯護律師一再重申,柯文哲絕無逃亡之可能,且檢察官起訴書所列之證人均在偵查時多次具結作證,亦無勾串之可能,至於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橘子”許芷瑜作為繼續羈押之理由更是牽強。民眾黨再次強調,起訴書中根本未涉及許芷瑜的犯罪事實,且辯護人早已清楚證明許芷瑜買來回機票回台看牙醫,與柯文哲毫無關係。
民眾黨說,然而,從高院新聞稿中,駁回抗告理由模糊不清、忽略事實。如今,僅憑一句犯罪嫌疑重大,繼續關押柯文哲,這是黨同伐異、清算政敵,嚴重侵害司法人權。對比林秉文、鍾文智等重大通緝犯,司法單位束手無策,甚至出現未做裁定就取消電子監控等荒腔走板的重大違失,不斷挑戰司法正義的底線,民眾黨誓言守護柯文哲,守著民主、法治的底線,透過審判還以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