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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宣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三讀通過。(中評社 張嘉文攝)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月31日初審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針對哪些日期該訂為紀念日及節日,以及是否該放假等,朝野“立委”仍未達共識,關鍵條文全數保留送朝野協商。朝野歷經兩次協商未有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8日裁示,後續依議事規則處理。
“立法院”會今天在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人數優勢下,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現行公定假日共11天,有關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期,三讀通過條文較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新增4+1天放假日,分別是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放假一天。而勞動節則從僅勞工放假,改為全台放假。
牛煦廷代表國民黨團發言時指出,公定假日法制化是勞動團體在街頭爭取了8年的重大勞工議題,這8年來台灣的經濟仰賴勞工的血汗犧牲來成長,但政府也虧欠了勞工應有的休息時間,過去幾年政府聲稱經濟最好,卻從不增加假日、減少工時。
牛煦廷提到,本次修法增加的公定假日不只可以給予勞工更多的休息時間,降低工時、減緩血汗,有更多的時間能夠陪伴家人,想要有更多收入的勞工也能因此獲得雙倍工資。對勞工而言,只贏不輸。
法案三讀通過後,眾藍委在議場內齊聚高呼終結勞工血汗等口號,反對的民進黨團則在一旁高呼“大罷免!大成功!”要挫挫藍委們的勝利氣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