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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張麗善。(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雲林6月6日電/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3日發函地方政府“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並限期要求各縣市政府3天內回覆。對此,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表達強烈不滿,她認為草案內容模糊,程序倉促,將加重地方財政負擔,地方政府難以接受。
綜合台媒報導,張麗善指出,“主計總處”要求各縣市於本月6日前回覆草案意見,根本是突襲式修法,草案中將現行財政基本支出指定項目全刪除,“一般性補助款”改為模糊的“具經常性、普及性、基本建設或維運性質、財政均衡等”抽象原則,令人質疑中央規避補助責任。
雲林縣政府指出,草案第3條也大幅限縮“計劃型補助”比率,明訂中央對“計劃型補助”不得超過50%,“一般性補助”不得超過90%。縣府認為,現行制度依地方財力級距給予差異補助,對弱勢縣市如雲林極為重要。雲林縣目前為第5級財力,最高補助比率可達95%,草案若通過,將嚴重衝擊縣府推動各項建設的財務能力。
縣府強調,為落實區域平衡發展與稅收公平正義,中央應維持現行“計劃型補助”以縣市政府財力等級核定最高補助比例95%為原則,“一般性補助款”則不宜設限比例,並建議“主計總處”與地方充分溝通並參採地方意見,重新檢視修法內容,務求制度合理、公平、具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