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向中評社說,民進黨政府想用“國籍法”要求陸配放棄原大陸籍,但根據兩岸政府的“憲法”,根本都沒所謂放棄國籍的存在,因為不管是“中華民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主張是一個中國,要除掉所謂原國籍,已超越“中華民國”的法律。
她痛批,原來在賴清德的“團結‘國家’十講”,就是陸配為雜質,她觀察應不只是想清洗從大陸來的陸配、陸二代,接下來恐怕還要包括台灣人在大陸的定居證、銀行卡、敬老卡等,都要被清查。“賴政府”此舉,和過去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法西斯、納粹時期主義,強調族群清洗有何不同?完全是大開民主倒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