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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刊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恐改列貪污案被告,律師黃帝穎點出三大異常。(照片:黃帝穎臉書) |
中評社台北1月6日電/《鏡週刊》6日報導指出,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疑為公司人頭,實際負責人應為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故黃恐被列貪污案被告。對此,曾任民進黨發言人的律師黃帝穎6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三大異常,李麗娟無法說明人與錢、臺雅集團被指行賄卻未提告、凱思國際對週刊多期報導涉收賄卻未澄清。
台灣民眾黨主席、“立委”黃國昌將因“兩年條款”將於2月1日卸下“立委”職務,最近綠營大力鎖定他涉入的多案。中國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今天接受中廣節目訪問時表示,黃國昌若沒有“立委”保護傘,“黃主席恐怕會步上(前主席)柯文哲後塵”。蕭旭岑也提及,最近法界盛傳柯文哲會被判刑10年以上,屆時民眾黨的權力核心真空,藍白合作是否還有辦法繼續下去,還是未來出現“綠白合”,都有可能發生。
《鏡週刊》報導,偵辦人員於跨年前約談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稱相關金流已經過濾完成,指黃國昌為凱思國際實際負責人;另也提及該公司金流高達三、四千萬元,與李麗娟的薪資及財力不符,且狗仔、金主均與李女無往來,直指黃國昌恐被改列貪污被告。
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分析,《鏡週刊》揭露李麗娟遭約談,正是突破黃國昌斷點的關鍵。他點出“3大異常”,第一,公司經營的基本題在於“人與錢”,李麗娟若真是凱思國際實際負責人,理應能清楚說明公司人事結構與資金流向,包括如何指揮狗仔、至少四名狗仔掛勞健保於凱思的關係,以及與臺雅等金主間的人脈與金流往來。
黃帝穎指出,相關人員與金主後續都將被傳喚,比對彼此供述,若李麗娟的說詞持續無法兜攏,依法恐被認定為貪污案幫助犯。黃帝穎說,依經驗法則判斷,李麗娟若非人頭,面對多期週刊報導早就提告澄清,至今未見任何法律行動,本身即屬高度異常。
黃帝穎提出第二異常,臺雅集團為資本額龐大、具規模的企業,卻被連續報導疑有二百萬元金流流向凱思國際,並被指為黃國昌個案質詢“法務部長”的對價,臺雅不僅未公開說明,也未否認相關指控,更未提告,與一般大型企業維護商譽的作法明顯不同。
最後,黃帝穎表示,第三項異常則在於凱思國際本身,多期週刊報導直指凱思是黃國昌的“狗仔公司”、涉收賄金,正常商業公司若遇不實指控,通常會公開澄清甚至提告,但凱思至今未否認為黃國昌養狗仔,也未否認收受臺雅二百萬元,始終保持沉默,顯得格外反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