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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官方批民眾黨軍購條例影響永續戰力
http://www.CRNTT.com   2026-01-26 21:22:12


台“國防部長”顧立雄。(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月26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官方去年底提出新台幣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在“立法院”卡關至今未付委,台灣民眾黨26日推出黨版新台幣4千億元的特別條例。台“國防部”晚間提出4點回應,“行政院”版軍購特別條例得到美方公開肯定,與“以政治宣示取代專業審查”者相反。民眾黨團所提之條例,僅擷取部分知會“國會”程序之項量,內容顯不完整,也欠缺專業評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也發新聞稿指出,在野黨所提草案版本,缺乏戰略構想、沒有建軍規劃、悖離軍購實務程序,且無視“國防”自主,不僅將使台美軍購窒礙難行,更嚴重影響台灣永續戰力。

  台“國防部”提出4點說明如下:

  一、“國軍”建案作業程序,是考量敵情威脅、未來作戰場景與科技發展等因素,循“作戰需求”、“系統分析”、“期程工項”及“整體獲得規劃”的邏輯思維,確認所需籌購的武器裝備。凡達新台幣10億元以上建案,需呈報“行政院”審查、始可編列預算。“國防部”《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條例草案》,即依此完成,並得到美國國會、美國務院及美在台協會之公開肯定,適與“以政治宣示取代專業審查”者相反。

  二、美方對外軍售作業,有完整審查程序。在作戰需求評估階段,需先由駐在國安合部門,及戰區階層完成專業評估後,方可由“需求國”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進入跨部門內部審查程序,同意後始可知會國會、對外供售。

  三、“國防部”特别預算向美籌購之武器裝備,即依前述建案程序,及美軍售要求,經雙方長達一年密切協商,始初步確認項量、交運期程與預算需求等。後續將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再由美國防部與主合約商議約,始能確認最终價款、品項、期程與交運時間。

  四、“國防部”特別條例之完整規劃,包括“精準火砲”、“遠程精準打擊飛彈”、“無人載具及其反制系統”、“防空、反彈道及反裝甲飛彈”、“AI輔助與C5ISR系統”、“強化作戰持續量能相關裝備”、“台美共同研發及採購合作之裝備、系統”等7項,已於2026年1月19日,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實施機密專報,並接受與會委員質詢。民眾黨團所提之“M109A7自走砲”等5項,僅擷取部分知會“國會”程序之項量,內容顯不完整,亦欠缺專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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