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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民眾黨版軍購條例若通過恐無法執行
http://www.CRNTT.com   2026-01-27 15:28:38


台軍方“戰規司長”黃文啟。(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月27日電/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自行提出軍購特別條例草案版本。台“國防部戰規司長”黃文啓中將今天表示,民眾黨團版本只有買裝備,沒有建立配套措施,若“立院”強行通過民眾黨團版本,可能會使“國防部”無法執行,甚至衍生後遺症。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天提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列出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等5項採購項目,總額上限為新台幣4000億元,採1年1期方式編列。

  根據《中央社》報導,台軍方今天舉行春節加強戰備媒體邀訪活動,出發前在空軍松山基地舉行臨時記者會,由“國防部”軍事新聞處長喬福駿少將主持。

  黃文啓表示,民眾黨團提出的特別條例版本,都沒有“國內”配合款,例如購買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必須搭配興建戰堡、車堡等後勤保修設施,如果買了武器裝備沒地方放,可能造成武器裝備損害,“國防部”整體獲得規劃書(整規書)已核定相關項目,就等條例通過馬上啟動,若依民眾黨團版本“窒礙難行”。

  黃文啓說明,依照上次“國土”韌性特別預算,當條例通過後,7天就得送預算書表,這7天不可能修建案文件,或是針對已經匡列組裝裝備、附屬裝備、配合工程等項目預算書表更動,勢必造成作業沒有辦法因應後續審查。

  針對在野版本特別條例通過的影響,黃文啓說,“立法院”各黨團審查不是他可以評論的,各黨團都有立場,“國防部”所提出的項目,是依據敵情威脅跟調整所做,如果說“立法院”強行通過民眾黨的版本,可能讓“國防部”沒有辦法執行,甚至執行後衍生後遺症,“國防部”會在“立法院”講清楚,畢竟一個正確的決策才有辦法讓“國家”更安全。

  黃文啓表示,如果特別預算只有買裝備,沒有建立配套措施,後續審監單位稽核,恐怕相關人員難逃失職之責,因此會向“立法院”清楚說明,通過民眾黨團版本,“國防部”沒有辦法執行。

  台軍方主計局長謝其賢中將表示,特別條例是屬於法律位階,民眾黨的特別條例明定採購數量、上限,未來如果採購數量沒有達到,或是預算上限無法執行,必須要再修法才能調整,而“行政院”所提出的特別預算一向是在預算案書表揭露採購數量和金額,且特別預算涉及對美軍購,是以美元計價,若新台幣貶值1元,購買力可能就會下降新台幣上百億元。

  謝其賢指出,民眾黨團版本在條例明定項目採購數量、預算上限,民眾黨團將美方同意供售品項數量、預算設定上限,但是軍購案要形成戰力,還需要“國內”附屬工程、訓練、維修工廠等,如果特別條例只設定在對美採購預算上限,裝備“回國”後沒辦法形成戰力、沒辦法完成訓練。

  謝其賢說明,若要特別條例預算額度內完成訓練,“國軍”可能被迫數量無法買那麼多,也可能必須要回過頭請“立法院”修條例,可能會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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