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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選會”公告,李貞秀等6人遞補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中選會”提供) |
中評社台北2月1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中選會”1日公告,台灣民眾黨籍的洪毓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李貞秀6人,遞補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其中,李貞秀的陸配身份近期引發社會關注,成為台灣首位陸配“立委”。
李貞秀現年53歲,出生於湖南,1993年來台定居,已33年,和夫婿育有5個小孩。她曾在訊碟與鴻海等科技公司任職,後自行創業。歷任新竹創新創業協會ESG永續發展委員會主委、星和利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對於李貞秀擔任“立委”的爭議,“中選會”指出,不屬於選務權管與執掌事項,不評論或回應。
李貞秀辦公室1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李貞秀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正當法律權利及程序產生的“立法委員”,李貞秀的背景正代表廣大新住民在台灣社會中同樣扮演重要的角色。族群背景,絕不應成為政治標靶,也不應被扭曲成“國安風險”。
李貞秀批評,執政黨一方面高喊多元平等,另一方面卻用族群進行政治抹黑,此種語言暴力令人遺憾。出身從來不應成為妨礙投身公共服務的障礙,反而更能成為多元意見的群體心聲。李貞秀的就任,是台灣民主制度接納多元聲音的成果,多元聲音正是民主自由可貴的實踐,而不是抹黑及貼標籤的工具。
李貞秀說,依《中華民國宣誓條例》第6條規定,“立法委員”將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依法行使職權。令人疑惑的是,不論是李貞秀或任何一位“立法委員”,就職宣誓誓詞時,恪遵的是“中華民國憲法”,依據的是“中華民國”的法律行使職權,並沒有李貞秀與他人不同之情形。
她表示,同樣的,就任“立法委員”後,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據相關法律及規定受“立法委員”監督,不論是李貞秀或行政機關,都是遵循“中華民國”的法律行事。為何是李貞秀依法就任前,民進黨籍“立委”吳思瑤就能未審先判指涉李貞秀的質詢、索取資料或是相關會議,會讓行政機關跟“立法院”議事產生“國安”問題?這是在對“中華民國”體制及法律沒自信的發言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