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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長高虹安2日受訪。(中評社 盧誠輝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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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長高虹安2日出席市府活動。(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新竹2月2日電(記者 盧誠輝)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法委員”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7年4月後停職,並主動退出台灣民眾黨,高在二審改判無罪後復職,但至今仍未申請恢復民眾黨籍。高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恢復黨籍並非最迫切的事”,被媒體揣測將以無黨籍爭取連任。高2日否認強調,該報導過度解讀。
高虹安日前接受《中國時報》專訪表示,從本屆市長選舉及大罷免經驗可知,“藍白合”並非操作出來的,而是民意在當前政治環境中的自然匯流,所以回歸黨籍不是目前最急迫的事。《中國時報》2日刊登報導,解讀成若無意外,高虹安應會以無黨籍身分爭取連任。
高虹安2日對此澄清指出,該報導內容純屬過度解讀,不僅未經本人確認,亦非原話或原意,她對此深表遺憾。
高虹安強調,對她而言,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守護新竹市的發展、努力推動市政,不負市民託付,現階段尚未討論任何選舉規劃,將市政工作做好最重要,謝謝大家的關心。
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認定高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污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高被停職後也主動宣布退出民眾黨。
案經高虹安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高貪污罪無罪,僅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高虹安在2025年12月18日復職後,至今仍未申請恢復民眾黨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