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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吳乃仁再次管收?台糖董座:首要錢拿回來
http://www.CRNTT.com   2026-07-15 11:02:47
經濟委員會。(中評社 邱筠媜攝)
 
  至於是否擔心吳乃仁明日提不出還款計劃?吳明昌坦言,如果對方完全不還、完全沒有計劃,台糖當然會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不過,目前對方的律師已與台糖律師接洽,表示會提出還款計劃,但該計劃是否能被接受,仍須由雙方共同決定。

  依據《行政執行法》第19條規定,管收期限最長為3個月。若義務人在期滿後仍未清償,且行政執行分署查獲“管收新原因”或先前導致停止管收的原因消滅,仍可向法院再次聲請管收,但以1次為限。

  另針對台糖受中聯致癌油案影響,預防性下架所造成的損失及未來是否求償?

  吳明昌表示,這必須看實際的狀況,台糖向中聯採購的原料完全在合法合規的範圍內,台糖的成品檢驗也均符合規定,本次下架是配合政府政策,針對與中聯相關產品進行預防性下架。台糖每次向外採購,一定都會遵照法規規定進行檢測。

  對於下架數量、後續出貨影響及求償規畫,吳明昌指出,雖然台糖產品合法合規,但此事件發生並進行預防性下架,一定會造成損失。其損失主要包含兩部分,第一是未來的聲譽可能會受到影響;第二則是下架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等。對於這部分的損失,台糖到時候會看實際的情況,再行決定是否向中聯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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