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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接受媒體採訪。(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 鄭羿菲)陸配參政爭議再現,“中選會”昨日表示,若有陸配登記參選,會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是否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且以繳附證明日起算,是否已在台設籍滿10年。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6日反問,蔡英文執政下,陸配可以順利參政,為何賴清德執政標準差這麼大?法律應有一致性,不應隨主政者個人好惡恣意扭曲。
台“內政部”2025年11月27日修正發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增列候選人登記申請調查表,應包括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與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以及不具其他國家國籍的具結情形,候選人具結情形並刊登選舉公報規定,“中選會”配合修正候選人申請登記書件表冊格式、公職人員選舉公報樣式,並經今年6月12日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台灣民眾黨16日上午舉辦“716三周年:居住正義 未完待續”論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前黨主席柯文哲、民眾黨籍“立委”許忠信、台北市議員黃瀞瑩、竹北市長參選人邱臣遠等人出席。
黃國昌表示,“中選會”公告的內容,應是依照台“內政部長”劉世芳所公布的新辦法,民眾黨的立場仍一樣,台灣應是法治“國家”,對法律的解釋與適用必須要有一致性,過去陸配可以順利參政,不會有莫名其妙法律以外增加的限制,更不會有意識形態的操弄,為什麼都同樣是民進黨執政,賴清德的標準跟蔡英文的標準差距這麼大?
黃國昌強調,這個問題他最少問了10次以上,目前賴清德也沒出來說清楚,法律的適用必須要有普遍性、穩定性、體制性,而不是隨主政者個人好惡就可以恣意扭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