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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無人機條例 陳亭妃批藍版本“違憲”
http://www.CRNTT.com   2026-07-16 15:02:10
綠委陳亭妃。(中評社 邱筠媜攝)
顧立雄接受質詢。(中評社 邱筠媜攝)
  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 邱筠媜)“立法院”聯席會議16日併案審查“行政院”、朝野黨團“無人機條例”版本,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質詢時怒批,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無人機條例版本要求行政機關編列新台幣2400億預算,但民意機關審查預算不能增加預算,否則違反《預算法》、《“憲法”》第59條。

  她強調,台灣無人機產業聚落早已成形,現階段最欠缺的是“國防部”的特別條例與採購支持,在野黨團現在提出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是要走回頭路嗎?

  “立法院”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委員會16日召開聯席會議併案審查朝野各黨團及“行政院”版的無人機條例。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於質詢中表示,她擔任多年民意代表,非常清楚民意機關是審查預算不能增加預算,也不能對預算下指導棋,否則就是違反《預算法》、《財政紀律法》,甚至是違反《“憲法”》第59條。但是國民黨版本卻是要求,行政機關編列每年400億、連續6年,這樣就違反相關法規。

  “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提出特別預算就是希望預算能穩定,逐年分批採購,同時強調技術的迭代創新。這樣一方面能滿足作戰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吸引廠商投入。特別條例通過後,後續仍要送交特別預算案及具體計劃,屆時會再向各位詳細說明。

  陳亭妃說,“政院”提出無人機特別條例,是因為他們已經思考、籌備了兩年,它具有重要性與特別性,更符合當下作戰需求,但這次委員會排定的審查方式非常奇怪,怎麼會把“特別條例”跟“一般的發展條例”併在一起審查?這兩者的本質完全不同。

  陳亭妃指出,在國民黨與民眾黨的版本中,並沒有提出任何明確的採購計劃,其重點看不清楚,只提到“科技發展”,如果只是科技發展性質的條例,怎麼能跟“國防部”提出的“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放在一起審查呢?這兩者是完全不同層次。

  陳亭妃認為,今天審查無人機特別條例的安排非常奇怪,甚至有點亂無章法,在野黨提出的條例版本,完全違反了《預算法》、《“憲法”》,審議時竟然把特別條例跟一般發展條例放在一起,她不知道這怎麼審。

  陳亭妃說,她在經濟委員會非常久,一直在推動無人機的產業發展,預算也早就編列了,目前台灣整體的產業聚落,台中市有40家、彰化線有8家、南投縣有6家、苗栗縣有3家、台南市有25家、嘉義縣有5家、新北市有52家、台北市有43家、桃園市有33家、新竹市有21家、新竹縣有11家、宜蘭縣有3家、嘉義市有1家。

  她說,“這些產業發展早就都在進行,為什麼在野黨還要提這種產業發展條例?我們是要走回頭路、倒退嚕嗎?”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表示,台灣在北中南各地都有完整的無人機產業聚落規劃,“行政院”也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的相關計劃,跨部會協助所有業者。不論是研發資金補助、測試場域提供、資安規範,建立非紅供應鏈產業自主,也是為了提供“國防”需求。

  陳亭妃說,現在最欠缺的是“國防部”這一塊,要“國防部”的採購支持,否則台灣現在無人機進出口其實都沒問題,缺的就是“國防部”的“特別條例”,來給無人機產業更好推動力道。

  陳亭妃呼籲,相關單位真的要把防線與權責劃分清楚,否則無人機產業的業者都在問她“現在到底在做什麼?無人機產業發展不是早就一直在做了嗎?怎麼現在又要把我們拉回去起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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