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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3日電/針對台中地院揭露台糖早在5月就驗出中聯油脂粗油苯駢芘超標七倍,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天表示,台糖身為公營食品業者,是《食安法》通報義務人,台糖5月發現卻決定不向上通報,不只違法失職隱匿吃案,更害民眾多吃兩個月毒油。他要求台糖立即公布決策過程,是誰決定吃案?尤其台糖是“經濟部”所屬公營事業,相關決策鏈必須究責必須有人負責!
陳以信指出,5月15日已經知道原料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高達14.7ppb,卻只拒收、要求換油,沒有把重大食安警訊向主管機關通報,直到6月底毒油風暴爆發才被社會揭開,等於讓台灣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多吃了將近兩個月的毒油,台糖現在還想用“沒有通報義務”卸責,民眾不能接受!
陳以信指出,根據“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台糖公司營業項目明白登記“C105010食用油脂製造業”,同時也登記“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證明台糖也是食品業者。他強調,《食安法》對食品業者有明確的自主管理要求,食品業者對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也有自主檢驗義務。既然台糖本身就是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而且自己送驗發現原料苯駢芘高達14.7 ppb,現在必須質疑的是:台糖知道毒油超標後,為何沒有依法啟動通報程序?
陳以信指出,南僑同樣是自主檢驗發現苯駢芘超標,因未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而遭裁罰300萬元。如今台糖更早掌握更嚴重的超標數據,竟然選擇吃案不向上通報。台糖還是公營事業,更是罪加一等。
陳以信要求台糖立即公開5月15日檢驗報告及原始檢驗資料,台糖內部收到檢驗結果後的簽呈、公文及會議紀錄,5月18日決定拒收、要求換油的決策流程,尤其說明究竟是那個台糖高層決定不向上通報?是誰決定吃案?台糖對此負有行政與政治責任,台糖決策鏈相關人等難辭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