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在韓國啟動了2家日本企業資產變賣手續的原被征勞工訴訟原告方1日發表聲明,批評稱不答應賠償要求的被告企業以及日本政府的態度是“侵犯人權”,還要求日方在變賣被執行前同意進行談判。原告方通過此舉展示姿態,即在作為未解決的人權問題迫使日方應對的同時也留下對話餘地,仍然摸索包含原告以外的原被征勞工等的全面解決措施。
共同社消息,鑑於原告方變賣資產的動向,日本政府1日通過外交渠道向韓國政府抗議稱“絕不能接受變賣日本企業資產的事態。作為政府,認為(事態)更加嚴重”,再次要求韓國同意舉行基於1965年《日韓請求權協定》的政府間磋商。
原告方聲明稱,去年10月韓國最高法院判決勒令日本製鐵(原新日鐵住金)公司賠償後,企業方也無有誠意的回答,終審判決已經過去半年,“無法再推遲變賣手續”。
然而,聲明指出完成變賣扣押的資產需要3個月以上時間,“希望日方從現在起承認強制年輕人像奴隸般勞動的歷史事實,向受害者道歉並同意協商”。
韓國最高法院去年10月以原被征勞工的個人索賠權未因《日韓請求權協定》而消失為由,做出了勒令當時的新日鐵住金進行賠償的終審判決。該公司拒絕支付,原告方今年3月底前扣押了該公司與韓國鋼鐵巨頭浦項鋼鐵的合資公司“PNR”約19.4萬股股票,價值約9.7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60萬元)的股票。
關於向不二越公司索賠的訴訟,原告在一審、二審中共有3起勝訴,該公司都提出了上訴,終審判決尚未做出。原告3月暫時扣押了相關公司“大成NACHI液壓工業”7.65萬股股份,價值7.65億韓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