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30日電/韓聯社報導,因涉嫌內亂而被彈劾停職的韓國總統尹錫悅方面30日就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提請法院對其簽發拘留證表示,公調處無權調查內亂罪,提請簽發拘留證屬於違法行為。
尹錫悅的代理律師尹甲根當天向法院提交有關提請拘留證的意見書。他指出,根據《公調處法》規定,公調處沒有調查內亂罪的許可權。因此,公調處提請簽發拘留證屬於違法行為,應予以駁回。尹甲根強調,尹錫悅沒有以排除國家權力或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發起暴動,不存在犯罪嫌疑,實施緊急戒嚴是總統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許可權。
尹甲根還表示,尹錫悅三次未響應公調處傳喚都有正當理由,並非拒絕傳喚。尹甲根指出,各種調查機關不斷在短時間內重復傳喚,且關於現任總統的人身安全或警衛問題等沒有事先進行溝通協調,因此無法響應調查機構的傳喚。
由於尹錫悅三次拒絕檢方傳喚,由公調處、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特別偵查團和國防部調查本部共同成立的戒嚴聯合偵查組當天零時提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對尹錫悅簽發拘留證。這是韓國憲政史上偵查機關首次對現任總統申請採取強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