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關於日本長崎縣對馬市觀音寺失竊並被帶入韓國的佛像,韓國中部瑞山的浮石寺以佛像是被倭寇掠奪走的為由,主張對其擁有所有權,提起訴訟要求作為失竊物品保管著佛像的韓國政府進行移交。韓國最高法院26日就該訴訟駁回了浮石寺上訴。認定觀音寺所有權的二審判決得到了確定。
共同社消息,實施二審的大田高等法院2月撤銷了要求把佛像移交給浮石寺的2017年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該寺訴求。二審認定觀音寺的所有權,同時就日方要求的歸還指出,韓國政府應考慮國際規則並展開探討。
該佛像是長崎縣指定有形文化財產“觀世音菩薩坐像”,2012年被盜。韓國有關部門查處盜竊團伙並回收了佛像,浮石寺要求移交,於2016年提起訴訟。
高等法院指出,無法認定14世紀製作了佛像的“瑞州浮石寺”與現在的浮石寺是同一家寺院。該高等法院認為佛像有“相當大的概率”是被倭寇奪走並非法帶入日本的,但由於觀音寺穩定且公開地持有了一定時期,認定所有權的民法上“取得時效”已經成立。
另一方面法院還認為,如果佛像是被非法帶至日本,那麼將其歸還給韓國比較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