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2日電/中國政府正在高度關注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擴大可能誘發的金融風險。數月以來,一項涉及財政部、銀監會和審計署等多個中央部委的聯合行動正在悄然揭開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蓋子。
知情人士透露,國家審計署啟動近年來最大規模的五級政府債務審計行動一個月後,8月底,中國銀監會也召集地方銀監局和商業銀行在黑龍江哈爾濱召開2013年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監管工作會議。
上述會議上,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重申,各銀行作為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管控第一責任人,要嚴防死守“總量不超”的底線。對於監管機構而言,守住總量控制的底線難度有點大,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口徑平台貸款新增約4000億元,已超過去年3228億元的全年增量。
按照時間表,10月中旬,歷時三個月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將提交國務院,這一輪政府債務審計範圍涵蓋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政府,力度空前。
在審計風暴推進的同時,財政部也正推動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進行對賬工作。多位商業銀行人士透露財政部針對舉借以財政預算資金償還的債務,出台了許多限制性規定。
“今年到期貸款償還壓力相當大,全年需要償還的平台貸款為1.85萬億元,占全部平台貸款的19.3%,其中四季度到期貸款占全年的比重為32.6%。”10月11日,一位監管部門人士如是告訴記者,上述哈爾濱會議上透露,“有37.6%的貸款將集中在2013-2015年內到期。”
除了上述貸款到期和融資主體“雙集中”的問題外,監管機構還直指政府債務和銀行信用“雙膨脹”、信貸融資和非信貸融資“雙增長”、層級結構和期限結構“雙失衡”等核心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銀監會首次提出下一步將在管好資金“供給側”的同時,繼續推動相關部委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需求側”的管理。
所謂“需求側”管理,其中一項重大措施,便是在考慮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和地區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基礎上,設立地方政府舉債規模上限,制定並在一定範圍內公布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積極推進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警示龐大的隱性平台融資規模
“這些隱性平台融資規模較大,且游離於監管之外,造成債務風險隱匿,使得實際上的政府債務規模遠高於目前的統計數據。”
“目前融資平台貸款整體風險基本可控,但潛在風險仍在不斷積聚。”8月底的哈爾濱會議上,監管機構認為,平台負債渠道的日益多元化、負債總量的持續增加以及地方財政代償壓力較大列為主要風險。
來自監管機構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末,平台貸款餘額9.7萬億元,新增4000億元,“增幅迅猛”;與信貸融資增長相伴隨的,則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2012年以來表外融資的快速膨脹。
2012年以來,由於平台貸款監管准入標準日益嚴苛,部分資產質量較差、盈利能力較低、難以符合貸款准入條件的平台開始開辟新的資金來源渠道,紛紛轉向信托、理財、券商、基金、保險等機構尋求資金支持。
僅以城投債為例,2012年全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城投類債券累計已達6367.9億元,較上年增加3805.9億元,同比增長148%。
2013年上半年,銀監會的一項監管重點便是初步摸清地方政府平台非信貸底數,建立全口徑負債統計系統,所謂全口徑,指的是涵括銀行信貸、各項債券融資、信托計劃和理財產品等在內的融資口徑。
“這項工作已經初步完成。”一位南方省份地方銀監局人士告訴記者,目前銀監會正在抓緊開發包括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信托計劃、理財產品等在內的融資平台全口徑負債統計系統,第三季度已經正式投入使用。
平台公司融資方式由信貸融資向非信貸融資的轉變,進一步提高了平台的融資成本。目前,信托類融資成本一般在10%左右,而通過部分券商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融資的成本更高達15%,這意味著未來還款壓力更為突出。
在銀監會哈爾濱會議上,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信貸融資和非信貸融資“雙增長”的態勢列為平台清理的五大核心問題之一。
在9.7萬億平台貸款之下,監管機構還關注到,銀監部門嚴格的“名單制”管理之下,一些地方為規避監管,通過新設平台和平台重組,利用平台名單制以外的公司進行融資,並以土地出讓收入或財政資金為主要還款來源。
“這些隱性平台融資規模較大,且游離於監管之外,造成債務風險隱匿,使得實際上的政府債務規模遠高於目前的統計數據。”上述監管官員如是表示。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隨著“四萬億”投資上馬,銀行信用規模和地方政府債務的持續放大,已然形成政府債務和銀行信用“雙膨脹”現象;而當前宏觀經濟增速下行和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增長緩慢,此種“雙膨脹”將直接加大償債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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