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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中評社 張爽攝) |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張爽)國務院新聞辦今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有關情況。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表示,新的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以及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能夠增加立法會的代表性;並且能夠改善行政立法關係,鞏固行政主導體制。只要總的方向和趨勢是擴大民主,能更好地維護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根本利益,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和根本福祉,這樣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有記者提問,有人質疑選舉委員會的權力擴大,除了推選特首還將負責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是否不符合基本法“循序漸進”的規定?
鄧中華回答道,根據這次全國人大決定設立的選舉委員會是一個新的制度架構。新的選舉委員會除了繼續提名並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以外,還負責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以及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這就是我們這次選委會的基本制度。作出這一規定,主要考慮兩方面:
一是選委會是由香港社會的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代表人士組成,他們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由這麼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來選舉產生立法會的部分議員,參與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提名,有助於突破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局限性,補充現行制度下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
二是由選委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部分議員,使得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在選民基礎上有了共同點,有利於行政和立法的順暢溝通,有利於鞏固基本法所規定的行政主導體制。從實際情況來看,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立法會的部分議員,這樣的做法原來就有,香港市民對這一做法是比較熟悉的,不能說恢復過去的做法就是“倒退”,就不是香港民主政治制度循序漸進的發展。“循序漸進”不能理解為每一次的選舉直選成分都一定要增加,只要總的方向和趨勢是擴大民主,能更好地維護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根本利益,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和根本福祉,這樣的辦法就是好辦法,這樣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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