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據文匯網報道,香港與墨西哥簽署的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將於6月16日生效。港府今日(6日)表示,投資協定有助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增強兩地的投資流動,進一步鞏固雙邊經貿聯繫。
據悉,投資協定規定雙方須為對方投資者的投資給予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的待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包括仲裁)解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與墨西哥的投資協定是本屆特區政府簽訂的第四份投資協定,其餘3份協定分別與東盟、澳洲及阿聯酋簽訂,均已生效。
邱騰華說,港府一直充分利用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的優勢,透過與海外經濟體簽訂雙邊協議,包括投資協定,為香港開拓更多發展雙邊和多邊合作關係的空間。包含與墨西哥的投資協定在內,香港與海外經濟體之間已生效的投資協定因而增至22份,涵蓋共31個海外經濟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