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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衞:反對派“初選”須計選舉開支
http://www.CRNTT.com   2020-07-09 09:57:01


  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由“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策動的反對派立法會選舉所謂“初選”將在周六和周日舉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得悉不少市民到選管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質疑相關初選會否涉及操控和干預選舉。他表示,若果有關人士違反現有法例,會轉介執法部門跟進。\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文)

  曾國衞指出,按香港現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只要在提名結束期之前表示有意參選的,都是候選人,而選舉開支受到法例嚴格規限,超出上限就是違法。若有關人士已公開表明有意參選立法會,今次初選開支亦會計入選舉開支。

  國安法生效 籲勿墮“法網”

  曾國衞表示,香港國安法已經生效,第22條指出,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犯罪。曾國衞說:“無論組織安排,或者參與選舉情況,大家都要小心注意,以免誤墮法網。”

  對於戴耀廷策劃的反對派初選會否觸犯任何現有法例或國安法,曾國衞回應,如果發現初選牴觸本港法例和香港國安法,執法部門就會調查,並根據調查情況作出進一步行動。

  談及戴耀廷提出“35+”(取得立法會35個或以上的議席),要求反對派一起否決財政預算案,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曾國衞認為,如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這樣本身有問題。不過,能否入罪取決很多因素,包括舉證、實際情況等。

  若立會參選人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會否被DQ,曾國衞引述政府早前聲明指出,這句口號具有“港獨”以及分裂國家的含意。除了考慮言語,還看會否有其他行為具有分裂國家的意圖,選舉主任才會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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