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網評:制訂《立法會議員守則》是一次自我超越
來源:文匯報 作者:單志
7月24日,立法會全票通過了《立法會議員守則》以及相關配套修訂,對立法會議員履職提出要求、劃出“紅線”並明確相應懲戒方式。《守則》的制訂出台,正正體現了本屆立法會全體議員積極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自我完善的進取之心,可以說是一個自我超越之舉,值得讚賞。
據筆者觀察,新制訂的《守則》有以下幾個突出的特點。
首先,導向鮮明。一是鮮明的愛國導向。《守則》通過“維護國家安全”“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必須展現擔當,貢獻國家和香港”等表述,將“愛國者治港”原則進一步闡明落到立法會內部的規範性文件中,同時也向社會公眾承諾,“愛國者治港”不僅是在選舉時發揮審核作用的“門檻”,亦是需要議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持續踐行的律令。二是鮮明的責任導向。制訂《守則》這一行為本身,就凸顯了立法會議員身份不只是一份尊貴的榮譽,而是對中央、對香港、對市民的一份沉甸甸的責任。不論是《守則》序言開宗明義“議員應積極識變、應變、求變,著力提升參政議政能力,樹立高質素模範標準”,還是第一章所闡述的維護憲制秩序等九項一般準則,無不體現對議員履職盡責的要求。三是鮮明的行政主導導向。香港特區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這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也是香港政治常識。但在過去一段特定時期內,混入立法會內的一些人刻意無視、歪曲乃至掏空這一原則,干擾、阻礙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施政,甚至誤導部分市民形成立法會就應該大聲“嬲”政府的錯誤認知,此次《守則》寫明議員必須維護行政主導體制,就是要清晰宣告行政主導原則不容模糊。四是鮮明的為民導向。《守則》強調議員應當“密切聯繫市民”,這一規定實有必要。作為代議士,立法會議員最忌只在議事廳里“坐而論道”甚至“離地發言”,而是要放下身段、以謙卑之心認真傾聽民意,切實發揮好市民和政府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此外,過往有些觀點認為積極落區聯繫市民是地區直選議員的責任,功能界別議員只須緊密聯繫業界、將業界意見帶入立法會,《守則》就澄清此種錯誤觀念,並不分議員產生渠道為何,都要求“廣泛接觸市民和社會各界,積極深入社區和業界,聽取意見”,相信會促進議員更多落區服務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