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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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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大批亂港暴徒昨早企圖擾亂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2周年升旗儀式,幸得警方嚴正執法阻止。但暴徒下午轉而衝擊立法會大樓,晚上強行闖入大樓後,在會議廳內塗污特區區徽,又在主席台上公然撕毀基本法,展示象徵“港獨”的龍獅旗,更煽動成立“臨時政府”。政府、立法會和警方都強烈譴責暴力。警方凌晨開始清場行動,政界中人直斥事件是“顔色革命”,支持警方以強力手段平暴,恢復憲制秩序及社會治安。
警方約今日凌晨12時起,從灣仔警察總部出動,向立法會方向推進。其間楊岳橋、譚文豪、許智峯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企圖阻撓、儼如暴徒“保護傘”;民主黨鄺俊宇用擴音器聲稱要與警方溝通,蘋果直播記者說,此舉是為暴徒撤離爭取時間。
警方出動後,有暴徒號召同黨在馬路設路障阻擋,另有暴徒用擴音器挑釁警察、向警員投擲水樽等雜物,警員被迫施放催淚煙驅散,約一小時內大致控制立法會一帶的局面。原本闖入立法會大樓的暴徒陸續撤離,大部分逃之夭夭。
昨日上午,示威者開始衝擊警方防線,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裝有不明液體的容器,13名警員被濺傷送院。下午起,暴徒用鐵籠車、綁在一起的鐵馬陣、粗鐵管、鐵支、雨傘等,撞擊立法會大樓在添美道一側的玻璃幕牆,多塊玻璃裂開,有玻璃被撞出大洞。之後有暴徒向在立法會內戒備的警員灑有毒粉末“苯二胺”,有警員半邊身出現大面積發紅。亦有暴徒以激光照射警員眼睛。
由於情況混亂,警方建議民陣取消或延期舉辦“七一”遊行,又或把終點由立法會改為灣仔修頓球場,並呼籲市民慎重考慮是否參加及注意安全;惟民陣拒絕警方建議,堅持如期遊行,僅把終點改至中環遮打道。
向大樓內投擲燃燒物
結果,遊行隊伍中的大批人群從金鐘前往立法會,立法會外的暴徒趁人數增多,開始兵分多路,一批人轉往立法會示威區衝擊玻璃大門、推倒擋板,多塊玻璃裂開及破洞,有暴徒向大樓內投擲燃燒物,並再推撞及撬起鐵閘,在大樓內布防的警員警告會拘捕違法者,惟眾人不聽勸阻。另一批暴徒則拆毀立法會外的圍欄,又塗抹顔料遮擋立法會示威區的閉路電視。亦有人從添馬公園由高處向立法會大樓擲磚。
到晚上,大批暴徒從撬起的鐵閘縫隙,向立法會大樓內施放不明煙霧、逼退警員,之後暴徒撬開鐵閘,蜂擁闖入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電子熒幕、投影機、天花、燈、警鐘、閉路電視、影印機、儲物櫃等,都成為攻擊目標,圖書館玻璃門亦被暴徒用鐵質推車撞至粉碎。暴徒亦把鐵馬、盾牌等物資運入大樓,又取走大樓內的滅火筒到處敲打,並陸續破壞更多出入口、讓其他暴徒進入。
與此同時,有人在網上群組煽動成立“臨時政府”、流血革命、成立地下黨云云,並揚言若不改革,“必將舉起手中的武器及盾牌,推翻暴政,推翻議會”;亦有人散布立法會大樓的平面圖、建制派議員辦公室所在的樓層等訊息。之後暴徒分頭上樓,一群人進入會議廳,塗污特區區徽及區徽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又在主席台上展示象徵“港獨”的港英龍獅旗,並把放在主席台的基本法撕毀,現場亦有標語牌以黑色五星旗為背景。
有議員座位及會議廳牆壁被亂塗,有議員放在座位的物品被取走、電腦被毀壞。在會議廳樓層,暴徒把掛在牆上的多幅立法會主席畫像掃落地面,塗黑及打爛,其他裝飾畫亦未能幸免,議員休息的前廳亦成為破壞目標。
暴徒闖進多間立法會職員辦公室,離開後房內物品散落一地、一片狼藉,記者設在立法會的咪牌、腳架等設備亦被扔在地面,暴徒還不斷遮擋記者拍攝。大樓內牆上多處有亂塗的標語,含粗口、宣揚暴力及反政府等內容。
立法會秘書處昨日下午已發出紅色警示,所有人須立即撤離立法會大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暴徒闖入立法會大樓前,兩度經發言人強烈譴責衝擊、破壞等暴力行為,對此表示深感痛心及極度遺憾,並表明要求警方協助確保大樓安全,又呼籲和平理性表達意見。
政府發言人亦在暴徒闖入立法會大樓前先後兩度回應說,示威者以極暴力手法衝擊立法會,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影響公眾安全,予以強烈譴責,表示深切遺憾,社會亦絕不接受,並強調必須立即停止暴力。警方亦對衝擊立法會大樓的行為,予以最嚴厲譴責,並在暴徒闖入立法會大樓後警告說,會在短時間內清場,如遇阻礙或反抗將採用適當武力,呼籲示威者盡快離開。
基於保安考慮,政府總部今日暫停開放,職員毋須返回工作,並會按應變計劃工作,所有訪客活動亦延期或取消;立法會大樓的公共申訴等多項公共服務今日亦暫停,兩個委員會會議取消。
“獨青”闖會議廳 塗污區徽掛龍獅旗 反對派禍首 “咪旨意甩身”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強調,無論是身體的暴力或語言的暴力,除非是法律所允許的,否則都是違反法治、人權和正義的。他又特別提及,當看到公民黨的聲明不但沒有譴責或反對那些對立法會的暴力衝擊和占領行為,反而歸咎於特區政府,令他感到痛心。他批評公民黨核心成員包括大律師,卻竟然可以縱容暴力和明顯犯法的行為,視法治為無物,慨嘆“這是法律人的悲哀,也是香港的悲哀”。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韵僖表示,衝擊立法會的行為嚴重破壞香港法治,示威者應受到譴責,冀警方嚴正執法,示威者停止違法行為。她指,衝擊立法會的場面令很多人感到痛心,並非平時所見的香港,認為這種暴力方法表達意見完全不能接受,無助解決問題。她說,示威者的訴求非常清楚,相信政府會溝通和聆聽意見,但示威者必須先冷靜下來,不能以這種失去理性的狀態解決問題。她希望,每個香港市民,包括法律界人士,都能夠盡一分力維護香港法治。
腐液傷13警
反修例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亦促衝擊立法會者解散退場,估計警方可能以各種違反公安條例的罪行檢控,如“刑事毀壞罪”,並呼籲其他人遠離暴力示威。戴啟思稱,反修例示威行動,原意是扞衛本港法治,但示威者衝擊制定法例的立法會,他認為是諷刺。
大律師馬恩國任主席的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發聲明指出,示威者向警察投擲腐液,除灼傷13名警員,也可能導致大量人命傷亡,已涉觸犯“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另外,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可能幹犯《公安條例》多項控罪,其中情節較嚴重的“暴動罪”可被判十年監。
亞太法律協會亦嚴厲譴責肆意破壞立法會設施並強行闖入立法會之人士。此等人士之行為已嚴重超越了香港作為法治社會之底線,相關人士必須承擔罔顧法紀之一切法律後果。
該會亦譴責部分所謂“民主派”人士及法律界人士,慫慂及縱容該等人士之瘋狂違法行為,為爭取選票而置香港整體福祉於不顧,將香港推向無法無天的深淵。該會呼籲特區政府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使用一切有效手段以制止此等違法行為,盡快恢復特區的有效管治。
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律師黃英豪表示,示威者衝砸立法會大樓事件,涉嫌觸犯了“刑事毀壞”、“強行進入”、“襲警”、“暴動”等多項罪名。他又指,現行香港法例有“叛逆罪”,只要是用武力攻擊立法會或政府總部,就可能觸犯了此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律師葉俊遠認為,激進示威者已涉觸犯不少罪行,當中刑事毀壞情節非常嚴重,包括在大樓內四處破壞、塗鴉,顯示他們有計劃行事,蓄意及大面積破壞,可構成加刑因素。
本身是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陳清霞直斥,暴徒有計劃地戴口罩及頭盔不斷衝擊、非法占領立法會大樓,以腐蝕性液體潑向警員。他們罔顧法紀,嚴重傷害香港的法治,認為警方應將他們繩之於法,絕不能把恐怖暴力行為合理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曉峰強烈譴責“蒙面人”暴力衝擊立法會,無法無天。他指蒙面人、教唆者及搖旗呐喊的幫凶們作出的刑事毀壞、縱火、傷人、嚴重擾亂公眾秩序、妨礙司法公正等行為,是野蠻、不文明的表現,令人極度痛心。
反對派煽亂失控包庇暴徒
(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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