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周六、周日兩天,在上水和沙田兩地,示威遊行活動結束後,接連出現亂港暴徒瘋狂襲擊警察的嚴重暴力事件。尤其是周日晚上在沙田發生的一幕令人觸目驚心:暴徒從大樓平台上高空向地面的警員掟磚頭、化學物品、雨傘、水樽等雜物,瘋狂襲擊執法的警察,用木棍、鐵枝、雨傘圍毆警員,一名警員後腦被暴徒狂踢至腦出血,另一名警員手指則被暴徒咬斷,慘不忍睹;還有警員被硬物擊中倒地昏迷。當晚,至少11名警員受傷,10人送院。
示威遊行結束,警隊依法清場,這是職責所在,合理合情合法,沒想到竟然遭遇如此慘禍!試問:天理何在?法治何在?良知何在?
和平示威與暴力犯罪界限分明
時至今日,仍有一些人用“示威者”稱呼“暴徒”,傳遞給人的信息是,警察驅趕的都是“手無寸鐵”的“示威者”,“示威者”是弱勢一方。難道事實真是這樣嗎?人們已經從電視媒體中清楚地看到,阻撓警察清場的是名副其實的暴徒,他們與和平示威者有本質區別。
首先,從時間上看,占人數絕大多數的和平示威者都能夠於事先申請的時間、沿著事先申請的線路行走,主辦方宣布遊行活動結束後,和平示威者各自散去,並不妨礙公共安全和他人自由。而那些暴徒則不肯散去,繼續游蕩街頭,伺機搞事。
其次,從裝備上看,和平示威者都身著便裝,最多戴個遮陽帽、或打一把遮陽傘,無“裝備”可言。暴徒則早有準備,身著黑衣,頭戴安全帽,面戴口罩和眼罩,背著雙肩包(便於攜帶攻擊性武器),有的還戴手套(以免現場留下指紋)。
再次,從行動上看,和平示威者拉橫幅、喊口號,理性表達訴求。暴徒則主動騷擾商家、噴塗黑漆、破壞公共設施,當警察清場時,他們把鐵欄杆捆綁在一起,以竹尖、鐵棒、木塊、磚頭、雨傘作武器,主動攻擊警察,一旦有執法警察,暴徒便蜂擁而至,群起而攻之,“沙田暴徒”更是狠毒,竟然咬斷一位警察手指,窮凶極惡,令人發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