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0日電/散播多區的所謂“連儂墻”恍如撕裂社會的毒瘤,不但影響市容,也牽動群眾情緒,多次發生暴力打鬥,愛港市民受夠了,近日自發清墻行動。警方採取執法行動,暴亂以來首次引用《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票控張貼有關海報的人。
兩被告若罪成可罰萬元
一對24歲的男女,於今年八月五日即搞事者發動所謂三罷當天的下午六時許,涉嫌在青衣青荃路旁,於欄杆上張貼了三幅1米乘40厘米的海報,據了解,該三幅海報牽涉所謂“反修例”內容。事後,二人涉嫌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警方發出傳票票控。傳票分別指控男子何志程及女子郭曉楠,涉嫌在政府土地上未獲得主管當局書面准許,而展示或張貼招貼或海報。
該案近日已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可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再訊,以待辯方先向控方索取文件及徵詢律師意見。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若違反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可被定額罰款1500元;當局或者發出傳票檢控,一經定罪,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就持續的罪行被判每日罰款300元。
據了解,今次是暴亂發生三個多以來,警方首度引用《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票控違法張貼海報的人。
過往同類諸如貼街招等情況,一般先由食物環境衛生署派人清理,若情況嚴重,該署人員可作出檢控行為予以票控,或先清理有關違法海報或橫額,事後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張貼人或負責人追討移走的費用,過往“長洲覆核狂”郭卓堅便曾多次被食環署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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