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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在立法會就《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回應質詢(圖片來自立法會會議直播) |
中評社香港11月21日電(記者 張心怡)美國國會參議院在當地時間11月19日下午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香港各界對此表示遺憾及強烈反對,並促請美國當局運用適當權力否決該法案,停止幹涉香港事務。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對相關法案的通過表示極度遺憾。發言人指出,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的最佳安排,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發言人重申,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基本法》賦予香港的獨特地位,非任何其他國家單方面施予。香港的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經貿地位亦與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相等。香港與世界各個貿易夥伴包括美國因而建立了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美國單方面改變對香港的經貿政策,將會對雙方的關係及美國的利益產生負面影響。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在立法會指出,美國國會就香港問題提出這類議案既無必要,亦可能有損港美之間的雙邊關係和共同利益。事實上,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亦繼續有效。政府的立場十分清晰,反對外國議會以任何形式幹預香港的內部事務。
邱騰華提到,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賦予香港獨特的地位。《基本法》第116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單獨的關稅地區;第151條亦訂明,香港可以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世界貿易組織和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等國際組織作為單獨成員。因此,香港的獨特地位並非是由任何其他國家單方面施予,而是《基本法》賦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