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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暴力衝突當天,不少示威者手持攻擊性武器。圖片來源:大公報 |
中評社香港8月7日電/元朗上月27日爆發暴力衝突當天,四名男子在衝突現場附近涉嫌藏有伸縮棍、丫叉、鐵珠、摺合式萬用刀、氣槍及BB彈等多種武器被捕,早前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須還押。四人昨向高院申請保釋皆獲批准,其中涉嫌管有氣槍的一名被告需交出十萬元保釋金才准擔保外出。
四名被告依次是翁偉成(25歲,汽車公司銷售顧問)、朱梓雲(23歲,文員)、朱俊愷(18歲,廚師)和廖栩鋒(19歲,學生)。據悉廖栩鋒前日剛獲悉已獲中大專業會計學系取錄。
高院法官昨批准四名被告的保釋申請,其中涉嫌管有氣槍的朱俊愷需交出十萬元現金作為保釋金,其餘三人分別獲准以兩萬元現金保釋。法官又下令四人保釋外出期間必須遵守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三日到警署報到、需於報稱地址居住,以及每天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七時遵守宵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