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日電/據大公網報導,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結業後,有政團調查發現,78.4%受訪者認為法例對消費者權益保障不足,85.2%支持就預繳式消費設立法定冷靜期。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建議,政府立法制訂冷靜期不少於七天。
近年有大型連鎖式健身美容中心結業,但在一般情況下,消費者難以取回預繳式消費合約預付款項,個別服務提供者甚至涉嫌透過不良銷售手法,誘逼消費者簽訂長期服務合約,情況備受關注。
逾半反對行業自設冷靜期
新青年論壇聯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辦事處,上月以電話隨機抽樣,成功訪問約700名市民,預繳式消費合約的保障方面,僅11.8%受訪市民認為現行法例有足夠保障,高達78.4%認為保障不足夠,其餘則回應“不知道或無意見”。
此外,調查結果顯示,85.2%受訪市民支持,針對美容和健身行業的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對此表示保留的則有不足一成(9.9%)。
圍繞法定冷靜期,以往曾經有健身及美容業界代表提議,以自願規管包括自願提供冷靜期的形式取代立法。不過,是次調查發現,超過一半數人(56.3%)反對行業自願提供冷靜期,希望以立法形式進行,也有76.1%受訪者支持設立預繳式消費合約年期上限,當中較多人認為限期應為一年。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現行法例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區政府早於2019年,已經完成設立法定冷靜期公眾咨詢,建議善用咨詢結果,盡快展開立法工作,保障消費者及銷售員。
對於有業界建議,以自願性冷靜期取代立法。鄧家彪認為,由於缺乏行業準則,個別商戶提供的自願性冷靜期過短,也有不良商戶擅自設置門檻,限制消費者履行取消合約權利等,也會削弱冷靜期作用,因此自願性冷靜期的做法,可行性不高。
針對冷靜期的日數,鄧家彪認為,時限應相對較長,容許消費者有更多時間重新檢視消費決定,以平衡消費者權益,所以應該不少於七天。 |